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陈琳君 通讯员 陈乐怡)日前,盐田区出台了《深圳市盐田区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据悉,该《规则》共有二十六条,分别对电子劳动合同数据规范、证据举证、认证规程等进行了明确,对于电子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审判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接下来,该《规则》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2020年11月,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印发《关于在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工作的函》,赋予盐田区开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的四项工作任务,其中包含研究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通过对盐田区应用场景进行调查,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现,周大福、华大基因、百果园等辖区一批重点企业已经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与员工建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同时,部分用工较多、跨境跨区域用工的企业也均表示有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想法,并有规范电子劳动合同行为的需求和愿望。对此,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决定启动相关工作。
在市人社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盐田区人力资源局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大学及市律师协会组成项目组,到腾讯、华为、周大福等重点企业及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法大大网络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充分了解深圳市电子劳动合同的使用情况、使用方式、法律要求、技术要求及存在问题,最终形成《深圳市盐田区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草案),在充分征求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及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意见基础上,2021年4月26日,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并印发了《深圳市盐田区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2021年5月1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印发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电子劳动合同的普及是信息时代的趋势,研究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十分必要。”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的发布实施,将对电子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起到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