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盐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条件
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离退休干部、应征青年家长、热心群众6类人员中选用。
廉洁征兵监督员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热心服务,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
二、职责任务
根据征兵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不同对象、时机、内容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征兵办公室报告。
一是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到投诉问题后,认真做好记录,核实相关情况。
二是参与跟踪检查。结合应征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新兵交接等关键环节,与区纪检监察部门、人武部纪委或区征兵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征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调查问询,及时发现廉洁征兵方面存在问题。
四是巡查督导。必要时由区征兵办公室牵头,组织廉洁征兵监督员到各街道检查督导,在役前教育期间,安排廉洁征兵监督员同步参与廉洁排查。
五是列席工作会议。区征兵办公室组织预定兵、正式定兵会议时,至少邀请1名监督员列席,全程参与。
三、选聘数量
盐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6名。
四、选定办法
主要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区征兵办公室综合遴选的方式产生。热诚欢迎广大热心人士(愿意担任且时间精力相对宽松的同志)积极报名,请于11月24日前,将个人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发送至盐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子邮箱,区征兵办公室将联合军地相关部门考察后选定。邮箱:ytqzbbgs@163.com
五、聘用期限
廉洁征兵监督员一经选定,区征兵办公室将发放聘用证书和制式工作证,聘用期原则上为1至2年。
六、工作保障
廉洁征兵监督员为公益型、志愿型、兼职型、无工资及差旅费等福利待遇,但在参加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跟踪检查和开展明察暗访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误餐、通信、交通等补助。
盐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