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企业搜集员工信息不能超越底线

发布时间:2019-03-2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潘峰

近日,有京东的员工向记者反映称,公司要求部分员工在限定日期内提交与京东其他员工之间的亲属及同学关系信息,这其中包括直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以及小学开始的同学关系,并声称如果未按照实际情况提报,将视为违反公司的诚信原则。

有些公司雇佣员工时“学历查三代”可能有自己的考量,但是“人际关系查三代”就涉嫌侵犯员工的隐私权了。企业称收集员工人际关系的出发点是为了净化职场环境,避免员工利用“关系网”拉帮结派,靠人情升职,破坏公平竞争的职场环境。然而,不排除有公司查员工人际关系是为了重用有“关系”的员工,为企业谋得更多的利益。这样一来,有人靠“背景”不靠业绩就能得到领导的青睐,对那些家庭背景不硬的员工岂不是更不公平?

——拾秋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掌握员工的个人隐私来“控制”员工,这样的想法既违法又愚蠢。要防范腐败,让员工爱岗敬业,更需要有好的制度设计,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反倒会让员工反感,不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企业要留住人才、用好人才,需要真正尊重人才、善待人才,更不能通过试图“掌控”员工来达到目的。在劳动者维权意识日渐觉醒的今天,这样做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而对于涉嫌侵犯劳动者隐私权的用人单位,也需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戴先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基本情况”具体包含哪些内容,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或者说特别的规定。虽然如此,也不代表着“基本情况”可以无限扩大化,不是想查什么就可以查什么,不是想知道什么就可以问什么。让员工上报“人脉关系”是一种权力滥用,是一种职场的“霸道”。对于企业查员工“人脉关系”,员工可以拒绝。可能一些员工迫于企业的压力,只能阳奉阴违地“回答”,企业又何必逼员工“说谎”呢?况且还是用“诚信原则”来逼员工,企业不遵守法律,企业不讲诚信,又如何要员工讲诚信呢?

——王军荣

向员工收集直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以及小学开始的同学关系的信息,还声称是出于“管理需要”,这样的说辞并不合理。一方面,企业安排人员做这件事,包括信息收集、梳理、核查等各项事务,这一过程会耗费不小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来说,企业的做法不但会给其造成行为负担,耗费过多的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员工也会因此产生心理负担,对企业产生不信任,反过来说也就是加大了企业的信任成本。如此大的成本支出却说是为了“管理需要”,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与其一门心思地调查员工的背景,还不如多给员工一些信任和支持,让他们在创造企业价值的道路上走得更稳。

——正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