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铲屎官”自律与精细化管理缺一不可

发布时间:2019-06-20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文明也是管出来的。在城市管理上做足“绣花”功夫,提升管理的精度与执法的力度,能倒逼“铲屎官”形成强烈的规则意识。

■姚龙华

6月18日,深圳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从今年7月起,全市将定期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今年12月底前,将建立养犬管理的深圳标准体系,打造养犬管理深圳模式。

居民养犬文明与否,折射出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与治理水平。随着居民养犬数量的逐年递增,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日渐突出,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打架斗殴等社会矛盾也逐渐上升。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0月,深圳全市范围内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治安纠纷警情达3293起,其中“狗咬人”警情3010起,尤为突出,且呈逐年增长态势。

犬患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所有“惹是生非”的汪星人背后,都有一名不合格的“铲屎官”。养犬是公民的权利,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也是每个养犬人应尽的义务。“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是“铲屎官”应有的基本自律,也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

推动文明养犬,既有赖“铲屎官”的内在文明意识,也要靠城市管理的外部“挤压效应”。文明也是管出来的。在城市管理上做足“绣花”功夫,提升管理的精度与执法的力度,能倒逼“铲屎官”形成强烈的规则意识。

深圳是全国较早为规范养犬立法的城市之一。早在1995年,《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出台。2006年,变“禁止、限养”为“规范、管理”,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然而,由于不少条款停留在抽象的原则性规定上,与国内许多城市陆续颁布的“养犬令”一样,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建立养犬管理的深圳标准体系,关键是在精细化与可行性上下功夫。比如,明确牵引绳长度,动态更新禁养烈性犬名录,细化不文明养犬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细则……规定明明白白,制度足够刚性,“铲屎官”心中有数,才会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养犬行为。

城市里犬只数量大、分布广,不可能保证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被执法者抓现行。在文明养犬问题上,单靠执法成本太高,效果也不一定好。应该在管理理念上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建立全市统一的养犬登记服务平台,实行“扫码登记”,推行电子犬证,以极大方便养犬市民;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完善城市配套设施,设置专门的遛狗公共区域与流浪犬收治点,拓展文明养犬空间;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宠物电子芯片,为文明养犬提供技术支撑;推广南山区鼎太风华小区的“政府指导+社区自治”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养犬管理新格局,为推动文明养犬汇聚强大合力……多管齐下,提升城市管理治理质量,才能推动文明养犬成为城市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