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入“强制”时代

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落实,也是运用经济、金融手段推动深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入“强制”时代,为深圳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保护。

7月2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举办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成果发布仪式。仪式上签订了首批保单,标志着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落地。

引入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合理分散风险,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和必然的发展趋势。深圳是国家环保部确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是目前全国唯一通过立法确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城市。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也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布置的一项重要试点任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落地,是深圳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加快落实试点任务、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新举措新突破。此次改革从制度系统集成的角度出发,突出强制性、预防性、保障性和系统性,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落实,也是运用经济、金融手段推动深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入“强制”时代,为深圳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强有力的保护。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一举多赢。首先是为深圳的绿水青山加上了一道“保险杠”。投保单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被纳入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受污染的环境因此可以及时修复。其次是为投保单位装上了一扇“安全门”。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时常巨大,我国《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保护法》《海洋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就会面临各方的高额索赔、支付高昂的污染清理费用。参加强制保险,则有益于企业分散风险,避免因赔偿而一蹶不振乃至倒闭破产。而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则可以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公众也可以因此吃上一颗“定心丸”。可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就像交强险一样,对一座城市的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必须提醒的是,投保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不代表投保单位就此可以“随意污染”,更不意味着排污因此可以合法化。恰恰相反,这项制度将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探索构建综合、立体、系统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助力企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对投保单位进行风险评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会被提高费率甚至取消投保资格,投保单位除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保尽保之外,还应该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意识,珍惜来之不易的“绿色保单”。

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全市上下要居安思危,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全力支持、配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深圳模式”,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同时,还要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深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