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首次为19名“特约调解员”颁发聘书

发布时间:2012-08-21来源:盐田网编辑:潘峰

盐田网讯(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潘峰 报道)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8月21日,盐田区举行仪式,向来自教育界、医疗卫生界、律师界、退休人员等19名“特约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盐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小波,市司法局副局长邹从兵出席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高小波、邹从兵等市区领导为19位“特约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据了解,这是盐田区第一批颁发了聘任书的“特约调解员”,“特约调解员”将实行聘任期考核制,聘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不合格的或有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的会给予解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盐田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盐田区特制定了《关于开展“特约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区司法局、各街道、各调解组织应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特约调解员”应加强与所挂点社区调解组织的沟通,深入了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区司法局还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特约调解员”的专业特长和职业背景,选派“特约调解员”参与区内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

邹从兵表示,盐田区人民调解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面,是整个深圳市的旗帜。他希望盐田区的“特约调解员”能够开展好辖区居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把辖区居民的矛盾化在萌芽状态。

高小波在聘任仪式上表示,“人民调解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秉承中国传统,并适应中国社会现状的法律制度。它一方面符合了中国人自古以来‘息讼’及‘以和为贵’的心理,另一方面也为人民群众在‘诉讼’之外提供了一条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途径”。

高小波进一步指出,今天受聘的19名“特约调解员”,有些是政法部门、街道退休的领导干部,有的是学校、医院等退休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也有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律师。这些受聘人员都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掌握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高小波希望受聘的“特约调解员”能够帮助法官调解案件,使大批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调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