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立法规范 中英街社区事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2-08-23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编辑:郑创彬

  昨天(8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记者获悉,为解决中英街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市拟就中英街社区事务管理进行立法。

  解秋艳等12名市人大代表今年初在《关于对中英街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中表示,中英街作为边境特别管理区,一直没有一个明晰的概念和明确的管理办法,导致经常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客多,倒卖通关证件的现象屡禁不绝;二是消费者投诉难以及时处理,由于中英街一边归深圳管,一边归香港管,双方行政力量难以形成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工委作为这项建议的承办单位,昨日向主任会议报告了有关办理意见。该委表示,中英街的大多行政管理职能涉及国家事权,地方难以对所有问题进行立法。同时,中英街还是一个深圳所辖的居民区、商业区,具有很强的社区性质。这种双重“身份”又加重了中英街管理的复杂程度。该委表示,将有关情况向全国人大反映,从国家层面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我市可以先对中英街社区事务管理进行立法。该委介绍说,市法制办已将中英街有关立法列入调研项目内。

  该委认为,中英街目前存在的问题多属于执法层面的问题。建议市打私办加强与香港警方的联系,禁止或限制经常走私的人员进入中英街,并利用科技手段遏制“水客”蚂蚁搬家式走私行为。

  会上,市人大法委作了法规实施情况2011年度综合情况报告。报告指出,我市在法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对不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法规没能及时废止。法规实施单位建议废止的法规有6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港口管理条例》、《经纪人管理条例》、《财产拍卖条例》、《居民就业促进条例》等。

  其次是需要修改的法规所占比例较大,由于我市部分法规制定时间较早,具有“先行性”特点。在上位法逐渐完善以及我市经济社会生活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相关法规存在着“与时俱进”的修改需要。法规实施单位建议修改的法规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等62项。

  此外,主任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建议日程。本次人大常委会议定于8月28日召开,将审议7项法规,其中《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技术转移条例(草案)》、《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草案)》将提请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