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违规海鲜

发布时间:2012-08-23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编辑:潘峰

近日,沙头角海关在口岸旅检小车道查获了一起利用公务车辆违规携带海鲜产品入境的案件,缴获大号蛏子(俗称蛏子王)20余公斤。为此,海关关员提醒旅客,鲜活水产品属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品,违规携带入境者,将被依法予以处理。

8月9日,车某驾驶一辆车牌为粤P×××60的公务车,自沙头角口岸进境小车道入境。海关关员经查验,发现其后排座椅中间放有4个黑色塑料袋,袋内装满了被捆扎起来的蛏子王,合计20余公斤,未向海关申报。由于鲜活水产品属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品,依照相关规定,海关将上述海鲜产品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

据沙头角海关关员介绍,由于香港的海鲜物美价廉,而且许多旅客不了解国家对携带鲜活产品的监管规定,导致近期通过旅检渠道违规携带海鲜产品入境情况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