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网讯 昨天,盐田法院对原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科长梁明宏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梁明宏表示认罪。此案为我市医疗系统反腐系列案中8件受贿案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04年起,被告人梁明宏利用担任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科长负责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医疗器械公司代理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1.5万元。
2005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梁明宏在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给予深圳市一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帮助,使得妇幼保健院多次向一辉龙公司购买设备。一辉龙公司总经理胡某明、副总经理刘某波为了感谢梁明宏的帮助,每逢中秋、春节均送给梁明宏现金人民币1万元或2万元的“红包”,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2007年底,梁明宏通过泄露妇幼保健院采购设备参数等方式给予深圳市超今贸易有限公司帮助,使得超今公司经营的口腔医疗设备顺利中标。超今公司总经理谭某今为感谢梁明宏的帮助,给予梁明宏现金人民币9万元。2009年及2010年,梁明宏先后两次通过制定有偏向性设备参数的招标书的方式给予美中互利国际贸易公司广州分公司帮助,使得美中公司广州分公司顺利与妇幼保健院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李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