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推进干部勤政建设 首先探索考核工作"四转变"

发布时间:2012-11-02来源:盐田网编辑:邓雪婷

今年4月份,盐田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勤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单位和干部考核、勤政奖励、治理“庸懒散浮”三个配套办法的“1+3”文件,全面推进干部勤政建设。考核是三个配套办法中的基础制度,考核结果是进行“奖”、“罚”的依据,盐田区把创新、完善考核工作作为干部勤政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力推考核工作“四转变”:

转变一:对单位进行“季度考”,由年终打印象分改为平时考工作落实。

按照干部勤政建设“干字当先”的精神要求,针对单位考核重点不突出、平时考核缺位的问题,盐田区在保留年终述职、单位互评、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增加单位目标任务“季度考”,重点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年初,审定发布35个区直单位、4个街道的近500项目标任务,其中133项为区重点工作,每一项目标任务的具体事项、每个季度的进度安排、责任人都可以在勤政考核系统查看;每个季度,由区督查室、分管区领导根据单位填报和掌握的情况,对目标任务逐条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亮灯显示”,没有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季度考核分数偏低的单位会被亮红、黄灯警示。对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一季度考核一次,并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占有较大权重,能及时评价、提醒、督促各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的等次更多取决于平时考核,促使各单位更加重视平时抓工作落实,更加注重提升执行力。

转变二:设置“加减分”和“末等次”,变软考核为硬考核。

以往单位考核的内容和指标相对固定,更多侧重于面上的考核,一些硬性的内容指标引入比较少,考核指标偏软造成分数差距小,拉不开等次,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为改变这一弊病,在年度考核中增设加、减分项目,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各类综合、专项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包括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区公共服务白皮书落实情况、区政府每年的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各类综合与专项考核结果、勤政作风明查暗访情况等等,由区勤政办牵头制定加减分细则,对工作完成情况好、考核排名全市前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总分直接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对工作到期没完成、考核排名靠后、给全区工作拖后腿的单位进行扣分。将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共3个等次,规定排名前30%的为一等次单位,出现6种特定情形的单位评为最末的三等次,按照考核办法和治理慵懒散浮办法进行问责和处理。引入加、减分项目,设置末等次,使考核内容与重点工作结合更紧密,考核结果更具激励效果。

转变三:各种形式“民评官”,变体制内封闭式考核为面向社会开放式考核。

继续坚持在年度考核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基层代表、辖区群众代表的做法,今年在参加评议的人数和分值权重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使体制外人士特别是普通群众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评价拥有更多话语权。同时,积极探索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从今年8月份开始,盐田区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局、沙头角街道等6家单位开展服务评价工作试点,由工作人员主动递送《服务评价卡》,就近摆放回收箱,方便群众评价部门和干部的日常工作,区勤政办每月定期回收、分析和反馈,群众评价中反映或投诉的“庸懒散浮”移交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处理,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并将服务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将逐步探索搭建市民评议政府工作、政府收集群众评价的网络平台,结合社会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部门工作怎么样,还得群众说了算,通过主动做大、做细“民评官”,让考核工作不再是机关干部打个勾、评个分,而是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可以参与,更多的民意评价得以反映。

转变四:结果运用“动真格”,变按部就班做考核为奖惩分明用考核。

在不断完善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准确度和公信力的同时,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真奖、真罚、真兑现,使考核不再只是完成规定动作,而是成为抓工作、抓作风的有效手段,成为提振干部队伍士气的“强心剂”。

一是将单位考核与各单位的个人考核直接挂钩。三等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各单位个人考核的优秀比例,一等次单位上浮到18%,三等次单位下调到10%以下。

二是实行勤政奖励。根据单位考核的等次发放考核奖,对年度考核“一等次”单位和考核“优秀”个人,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嘉奖和记功。另外,考核优秀的个人在参加各类培训、安排挂职锻炼和交流轮岗、选拔后备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在参加竞争性选拔时直接加分。

三是从严治理“庸懒散浮”。明确界定了14种“庸懒散浮”,其中与考核直接相关的接近一半,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岗位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共4种处理方式,树起“高压线”,有效警醒和触动那些状态不佳、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干部。通过触及单位特别是干部切身利益的正、负双向激励,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树立“有为方有位、无为庸懒要问责”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