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提倡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广东社会组织发展被誉为进入“黄金时期”,如何抓住这次机遇成了考验全社会的一道命题。
地处深圳东部的盐田区,人口和面积虽小,但也有“船小好掉头”的便利,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盐田经常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定支持下,盐田社会组织改革坚定贯彻“去行政化”道路;通过12349公益服务平台强化群众对社会组织的监督;通过“本土+引进”的路线加速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成长,使得辖区社会组织迅速成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重要力量。
【外部环境】
帮社会组织去除发展阻力
长期的“双重管理”模式,让不少老社会组织与主管部门很难切断联系,也是阻碍其成长发展的重要阻力。盐田区在社会组织的改革中,积极推行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他们在2012年度开展的全省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工作中,一方面对近年来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全部实行政社分离;另一方面对2010年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紧密合作的,逐步开展换届推行“去行政化”。
其次,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而且将上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对社区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对达到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社区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在区民政局申请登记。
而对人员、资金、场地达不到社会组织登记标准的,在区民政局备案,可以先行运作,从事服务工作,待符合登记条件后,再行申请登记。
宽松的环境使得社会组织发展的阻力大大减少。截至目前,全区已培育扶持了132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2个,从业人员约1600人。
【财政支持】
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有保障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一系列加强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的指示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盐田区社工委、区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培育扶持盐田区社会组织的政策——《关于实施“创新社会组织促进机制”项目的工作方案》、《深圳市盐田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设立了“创新社会组织促进专项资金”,增加政府对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资源投入,给予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上的保障。
在具体操作层面,盐田区还对社工服务实施了由社工岗位向社工服务项目转变的重大创新举措,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对社工服务项目实施监管和评估的体系。同时,盐田区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将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纳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畴,简化办事程序,提供行政效率,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将上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
盐田区还贯彻上级要求,参照罗湖区的经验,对社区类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和备案两种制度,对达到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社区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在区民政局申请登记;对人员、资金、场地达不到社会组织登记标准的,在区民政局备案,可以先行运作,从事服务工作,待符合登记条件后,再行申请登记。
【制度建设】
“阳光工程”为社会组织保健
廉洁是社会公信力的基础,也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
盐田区的“阳光工程”今年的重点是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本年度区民政局投入专款,对深圳市盐田港澳流动渔民协会等12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一对一的帮扶。同时,盐田区将其组织运作及财务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媒体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多方面监督。
本年度区民政局继续对社会组织在严格年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制度,借助“12349盐田公益服务平台”,强化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引导,今年年检合格率为97.3%,继续对年检中出现问题的两家社会组织发出整改通知书。
【积极探索】
尝试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
今年,盐田区充分发挥区社会工作协会和区社区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团区委等群团组织也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积极探索“社工+义工”双工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开展培训发展盐田区青年社会组织的工作,在12月成立了盐田区“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加速器”,在开展专项培训的前提下,指导和帮助区青年法学会12家社会组织,共同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盐田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目前辖区社会组织还存在规模小、能力差等问题,但区委区政府对其发展和改革充满期望:今年区政协本年度的1号提案是《关于大力培植发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的建议》,是由区委书记郭永航亲自领办,相信通过不断改革创新,盐田社会组织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也会更有能力顺利承接更多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转移。
深圳商报记者 管亚东 通讯员 谢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