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街道组织部署盐田港后方陆域元旦期间交通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8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陈琳君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12月28日,盐田街道组织召开盐田港后方陆域元旦期间交通工作部署会,通报市交警局关于继续执行加强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部署元旦期间交通工作。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富俊,盐田交警大队、盐田派出所、盐田街道综治办、组宣办、交通值守队、拖车协会、物流协会、堆场协会、市平江商会盐田分会、港运工联会、盐田街道物流党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盐田港后方陆域元旦期间交通工作部署会

会上,盐田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明了关于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内容。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交通的有序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日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加强盐田港后方陆域机动车停放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施行。通告显示,从2019年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报废、假套牌、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与拖头分离的拖架(挂车),占用道路停放进行维修的机动车等违规占用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含人行道)停放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一律清理、拖移后依法处理。

此外,该通告还对几类违停行为和临时拿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通告显示,在公交站台等重点设施范围内及与其相接的道路30米以内路段,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及与其相接的道路50米以内路段,小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出入口,人行横道线、人行道等地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1000元。除施划有停车泊位外,在深盐路、进港二路、中青一路、中青路、梧桐山大道、北山道主道、永安北三街、永安路(北山道路口至明珠大道路口)、东海道(洪安路路口至永安北三街路口)、盐田路、明珠大道北往南方向(盐田路口以南段)等路段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500元。因“停车拿单”(即违规占用盐田港后方陆域道路(含人行道)停放领取提还柜资料和派车单的车辆)等造成拥堵,致后方车辆排队5辆以上,或者排队长度达到、超过100米的,处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