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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场地费"扰乱民生 盐田警方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9-11-25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琳君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  卖烧鸡、卖河粉、卖豆腐……做着小本经营的摊主们在城管部门划定的摊位上本分经营,却被一家族恶霸强行收取每月2500至3500元不等的“场地费”,否则就被威胁恐吓,甚至当场砸摊、强行搬走。

在盐田沙头角,有一家族笼络3名“黑衣人”(帮手)在一已封闭的超市门口“圈地”收取“场地费”,令十余名摊主敢怒不敢言。今年8月,以余某玉为首的团伙在当面威胁摊主时被群众举报,盐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该恶势力犯罪团伙。

霸道!租赁合同到期后仍强行收取“租金”

从2008年左右开始,余某玉承租了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公园路的一家超市,并在超市里分出若干摊位对外出租。2018年6月29日,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告知余某玉该超市的租赁期将在12月31日到期,并且此后不再对外出租。今年2月,物业管理中心将超市物业收回后,原超市租用摊位的部分摊主在门口人行道上摆起了“路边摆”。当地城管部门为解决民生、服务群众,在保证足够通行道路的基础上,在原超市门口用黄线划定区域供摊贩免费使用。

“余某玉觉得路边摆摊位置在原超市门口,就属于他的,威胁多名摊主向他交纳费用。”近日,该案主侦民警向涛(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余某玉团伙十分霸道,强行要求摊主每月交纳2500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否则就威胁摊主不能在该位置继续摆摊。

据了解,从今年2月至8月,一共有7名摊主一直被滋扰,其中有6名摊主每月会给余某玉交钱。“卖烧鸡的一对夫妇比较看不惯,就一直没交过钱。”向涛称,其他摊主比较“老实”,为了不招惹麻烦,加上此前承租时一直都要向余某玉交一笔租金,就麻木了。“有一家摊主给余某玉的转账记录的备注还写着‘保护费’字样,这些摊主敢怒不敢言,只能用这种方式撒撒气。”

蛮横!社区工作站告诫后仍不收敛

因卖猪肉的摊主吴先生未交7月份的“场地费”,且卖烧鸡的张先生一直拒交,8月16日下午,余某玉便召集其母亲林某、妻子黄某莲、弟弟余某俊和3名“黑衣人”等前往摊位,当面对摊主进行威胁,并扔掉了吴先生的猪肉,造成了上千元的损失。随后赶到的张先生使用手机对现场拍摄录像,余某玉发现并上前阻挠,后返回争吵现场。黄某莲、“黑衣人”李某强发现后也上前阻止,李某强以侵犯隐私为由抓着张先生的手,并掐住张先生脖子要求删除视频,黄某莲在与张先生争吵时还打了对方。

“后来,张先生继续用手机拍摄,余某玉上前拍掉了他的手机。”据向涛介绍,后来余某玉还不罢休,和黄某莲、余某俊、林某等一起与张先生发生争吵,并强行将张先生的摊位搬走。张先生无奈选择报警,余某玉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其实2月份的时候,社区工作站告诉过他,说他不能收这个钱,但这个团伙非常蛮横,不加收敛。”该案的另一名主侦民警刘维(化名)告诉记者,警方在余某玉到案后调取了相关路段的视频监控,发现该团伙是由余某玉笼络,在其家庭成员及3名“黑衣人”的相互配合下,共同对摊主实施威胁恐吓。据了解,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在警方侦查过程中相继归案。

恶劣!严重扰乱民生与市场环境

该团伙归案后,民警前往各摊位向摊主取证。“余某玉团伙被抓后,仍然有几个摊主不愿意提起此事,害怕警方不能将其绳之以法而遭报复。”向涛称,“虽然余某玉团伙犯罪所得赃款的金额不算巨大,但这伙恶霸的行为却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在盐田区查明的首宗涉恶案件。”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在获悉该案后,高度重视,特指派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联合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据了解,盐田检方已查明6名摊主一共向余某玉交纳费用逾8万元,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城管部门规划摊位是心系民生之举,但却成为这伙恶霸牟取利益的工具,致使小摊贩无法安心营业,甚至让他们入不敷出,被迫结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此外,检察官称,如果摊贩因被收取“保护费”而导致成本增加,还可能引起物价上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林清容戚金城通讯员熊娟莉甄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