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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出炉

发布时间:2020-05-07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初一申请指南

一、学位申请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0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区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学位申请当年的5月11日之前。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以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截至学位申请当年2月28日,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14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5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Ⅲ类和其他初中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12日上午9点至5月20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