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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遇“钉子户” 盐田街道调解员迎难而上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1-02-19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邓雪婷 通讯员 李玉玲)随着盐田街道旧城改造工作深入推进,该街道某城中村片区征迁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仍有一户餐饮商铺“屹立”于废墟中。据了解,由于房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无法满足其要求,商户一直拒绝搬离并多次上访。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员李饶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线上线下两手抓,成功调解了这一桩长达一年半的民事纠纷案件。

调解现场

据了解,商铺经营者黄某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期限至2021年6月。因旧改工程工作需要,房东要求黄某配合搬离。但因房东无法满足其高额的搬迁补偿要求,黄某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搬离,并从2019年年底至今一直拒绝缴交租金,多次抗议执法部门对其“占道经营”“环境污染过大”等问题进行的执法工作,从而多次上访。2019年8月初,在开发商按计划进场设立围挡时,黄某找房东和开发商沟通此事,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后进行阻挠。2019年年底,黄某向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立即派出人民调解员了解当事人诉求,聚焦争议,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切莫作过激、越级上访等行为。

调解员组织双方斟酌调解意见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邀请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执法异议进行详细解释,表示执法队所采取的执法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劝诫其守法经营。经过耐心劝导,黄某的情绪才有所缓和,并表示将以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同时还是坚持向房东提出补偿年利润、装修、撤场搬迁及人员遣散等费用共计75万元的要求。而房东则表示其要求已经远远超出承受能力,建议其到法院进行诉讼。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去认真考虑后再进行调解。

为防止影响旧改工程进度,调解员不定期地通过电话、微信、约谈和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调解意愿,掌握案件动态。直到2021年2月1日,通过调解员苦口婆心地劝导,黄某同意降低补偿标准。眼看案件有了一丝突破,调解员则趁热打铁,立即电话连线开发商和身在外地的房东。2月5日,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面对面地对补偿金额作进一步地协商,不断拉近双方心理预期。经过多次斟酌和修改细节,双方终于在当晚19:30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最后,双方就言语上曾发生的冲突相互致歉并握手言和,目前商铺楼栋已经被拆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