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积极为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18-08-17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邓雪婷)8月17日,《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立法联系会议在盐田街道召开。会上,市、区人大代表等结合实际,围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内容积极建言献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晓东,盐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卫平、徐刚等参加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联系会议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革创新的战略部署和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的工作要求,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运作,推动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市人大立法计划,市政府经研究、分析、论证,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改,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

会上,盐田区人大代表何延文表示,希望通过修改《条例》,解决多年来股份合作公司存在的股权和监管问题,适应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需要,让股权分配更加科学合理。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飞虎表示,要明确市、区、街道股份合作公司监管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以及有关监管手段,对公司发展政策、内部机构的产生予以规范和监管,引进具有实务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士对《条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条例》规范实施。

最后,王晓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围绕加强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和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等方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多次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吸纳了很多可供借鉴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条例》的修改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