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

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南方日报编辑:邓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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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盐田“六个支持”

营商环境是发展的基石,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全区创新动能,盐田区在去年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了“六个支持”,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技术创新、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提升质量品牌、支持开拓市场,同时对企业提升竞争力、推进科技创新予以重奖,最高奖励额可达200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境内A股上市企业在盐田区设立全球总部、跨国总部、中国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或上述企业总部迁入盐田区的,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部委认定并验收通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总部,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对获得省、市认定并于上一年度验收通过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支持技术创新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资助,并在上年度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照50%的比例,给予国家项目最高350万元资助,省、市项目最高150万元资助。

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

●支持创新创业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且注册满1年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年最高20万元。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引进企业,经产业发展资金领导小组审议后,按每年20万元给予租金资助。

●支持提升质量品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获得深圳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进步奖的企业或组织,依据《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支持开拓市场

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营业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营业收入每超过100万美元增加5万元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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