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辖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区委政法委根据《深圳市盐田区关于印发<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2015〕10号)、《深圳市盐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深盐社〔2018〕2号),制定了《2019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中英街管理局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做好资金申报事宜。
二、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受理单位为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政法委员会。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盐田政府在线:www. yantian.gov.cn的“政务公开—区政府其他部门信息—区委政法委—其他—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组织公章,于申报受理期间内按申报要求交至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档案馆405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gwsfw@yantian.gov.cn。
三、联系人:谢女士,电话:22359351,地址:区行政中心档案馆405室。
附件:
附件1:2019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附:1.盐田区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申报补助经费专用).doc
附:2.盐田区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奖励经费专用).doc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