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9~19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0%。PM2.5第三季度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
盐田区纳入2019年监测的大小河流总共10条,监测断面为11个。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河、骡马岭水、大梅沙河等8条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三洲塘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右一支第三季度未开展监测。与去年同期相比,小梅沙河、盐田河右二支、骡马岭水水质均由Ⅳ类变为Ⅱ类,盐田河、大梅沙河水质均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好转;深坑水、大水坑水质保持为Ⅱ类;大三洲塘水水质由Ⅱ类变为Ⅳ类类,水质有所恶化;沙头角河无去年同期值无法进行同比。盐田区共有1个饮用水源纳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洲田水库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盐田区近岸海域共布设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2个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分别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和二类标准,小梅沙湾口属于二类功能区,未达到功能区要求。
盐田区鹏湾二村、太古物流仓两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区纳入监测的污水处理厂共2个,分别为盐田水质净化厂和小梅沙海洋世界水质净化工程。2019年第三季度共监测2厂次,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未出现超标情况,达标率100%。全区无纳入监测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空气环境现状
盐田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共有两个,分别为盐田子站和梅沙子站,均为国控点。
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9~193,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58天,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22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0天,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0%。与2018年第三季度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9.7个百分点。
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区SO2、NO2、PM10、PM2.5、CO、O3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和68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第三季度PM10、PM2.5、CO、O3平均浓度分别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0.1毫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SO2和NO2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
全区环境空气超标污染物主要为臭氧,超标12天,与上年同期相比,超标天数增加9天。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9年第三季度,盐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的原因是有12天臭氧浓度超标,超标时段集中于9月下旬,其中梅沙子站有19天臭氧浓度超标,超标时段集中于9月18日至9月30日,盐田子站有12天臭氧浓度超标,超标时段集中于9月21日至9月30日。9月下旬盐田区主要气候特点为高温干燥少雨,高温、充足的日照会加剧大气发生光化学反应,有利于臭氧的生成。同时受干燥、无雨、弱风等不利天气的影响,空气对流较弱,大气水平和垂直扩散条件较差,进一步促进了O3的积累;而9月下旬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可能受到区域传输的影响,导致盐田区臭氧浓度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全区空气质量问题,为了减轻臭氧污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日照强烈时段增加洒水频次,实行洒水车、雾炮车同时作业。二是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三是控制车辆出行,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四是禁止日照强烈期间臭氧污染易发时段露天喷漆作业及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