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盐田区“文明达人”活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来源:编辑:潘峰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区直、驻盐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直各企业:

盐田区“文明达人”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辖区内、外群众及网友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经过近8年来的运作和发展,活动已经成为基层涵育文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有力抓手,活动社会影响广泛,受到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为响应中央文明办倡导“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树典型,立标尺,使广大居民自觉以身边典型规范自身行为,通过榜样带动影响,形成人人争当“文明达人”,人人勇当文明先锋,全社会积极参与文明行动的良好局面,决定开展2020年度盐田区“文明达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盐田学习、生活、工作的居民,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民族、户籍,积极响应活动倡议,组织参与“文明微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盐田区文明行为倡议书提出的“十个从我做起”。

二、评选机构

成立盐田区“文明达人”评选活动小组,由区文明办牵头,成员由盐田区融媒体中心、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晶报、深圳商报•盐田新闻、盐田网、盐田广电中心等代表组成。

三、评选奖项及名额设置

(一)评选年度盐田区“文明达人”若干名(10名以内);

(二)评选年度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若干名(3名以内);

(三)评选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若干名(根据当年符合条件实际人数)。

四、评选标准

(一)盐田区“文明达人”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本年度,无违法犯罪和不诚信行为,无违反行业规定的记录,党员或公职人员无违纪行为记录。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3.积极响应《美好盐田,文明你我》倡议,自觉遵守承诺,表现突出,事迹真实,群众公认,对文明提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谈吐文明,恭敬谦让,具有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知荣明耻的良好习惯,遵德守礼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群众赞誉较高。

5.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孝亲美德中,事迹真实,可信可学。

6.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人际交往能真诚待人,实心做事,诚实守信享有较高的信誉度,群众认可。

7.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爱岗敬业行为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8.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真诚助人、积极行善,参与公益、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倡导和践行“助人者最乐,行善者最美”理念,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多做助人之事,多行仁善之举,好善乐施行为受到社会积极评价。

9.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保护和援救;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事迹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

10.在“文明微行动”中发挥组织和引导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参与“文明微行动”。

11.已当选的盐田区“文明达人”,不再重复参加评选。

(二)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为持续策划组织和经常参加“文明微行动”的历届盐田区“文明达人”。

2.当选“文明达人”后,在评选年度中至少组织“文明微行动”50次以上(如遇自然灾害、流行性传染病等不可抗力,则年度至少组织“文明微行动”10次以上)。

3.在“文明微行动”中热心帮助其他微友成长,协助指导他人开展“文明微行动”,表现获公认。

4.活动组织次数以网上公布备案次数为准,并由活动管理方负责确认,活动未在网上公布备案的,不计为评选次数依据。

5.每场活动组织者为1人,其余活动联系人为协助者(不超过2名,即整个活动联系人不超过3人);协助2次折合为组织一次活动,不满2次则不计。

6.“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活动次数统计从评选年1月1日开始,于12月31日截止。

7.若符合评选人数超过3名,则按照组织开展场次进行排序,前3名当选“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

(三)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为持续策划组织和经常参加“文明微行动”的历届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评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后,仍坚持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文明微行动”50场次(如遇自然灾害、流行性传染病等不可抗力,则年度至少组织“文明微行动”10次以上)以上。

3.自获评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起,连续3年符合持续组织开展“文明微行动”次数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授予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奖”;连续5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5年奖”;连续10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10年奖”;连续15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15年奖”;连续20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终身成就奖”。

4.在“文明微行动”中热心帮助其他微友成长,协助指导他人开展“文明微行动”,表现获公认。

5.活动组织次数以网上公布备案次数为准,并由活动管理方负责确认,活动未在网上公布备案的,不计为本次评选次数依据。

6.每场活动组织者为1人,其余活动联系人为协助者(不超过2名,即整个活动联系人不超过3人);协助2次折合为组织一次活动,不满2次则不计。

7.“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活动次数统计从获得“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后开始,于每年12月31日截止。

8.“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相同奖项个人不重复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盐田区“文明达人”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及自荐。自评选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月11日止,各评选推荐单位和个人,按照评选标准开展推荐和自荐工作(多个单位推荐同一人的,由区文明办与本人确认一家推荐单位)。

2.产生候选人。评选小组根据推荐和自荐材料,召开评选小组会议,选出“文明达人”入围人员(20名以内)。

3.公示投票。制印“文明达人”入围人员事迹宣传彩页,在社会公示,在专题网页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进行公布、公示,开展网络、公众代表、评选小组投票。活动网页和微信公众号设专栏接受网络投票,组织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市民、爱心人物、劳动模范、网友代表等组成公众代表团投票,评选小组成员投票。

4.评选产生。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社会监督情况,统计网络投票、公众代表团投票、评选小组投票的得票情况,按照3:3:4权重比计算总得分,“文明达人”入围人员得分列前10名者当选本年度盐田区“文明达人”。

(二)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评选程序。

1.数据统计。每年12月31日前,统计历届“文明达人”组织开展“文明微行动”数次,报评选小组。

2.核实公示。评选小组核实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结果产生。根据公示社会监督情况,评选小组审定,产生“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

(三)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评选程序。

1.数据统计。每年12月31日前,统计历届“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组织开展“文明微行动”数次,报评选小组。

2.核实公示。评选小组核实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结果产生。根据公示社会监督情况,评选小组审定,产生“文明微行动卓越奖”。

六、奖励标准

(一)盐田区“文明达人”当选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绶带及3000元奖励,“文明达人”入围人员且经公示后无事实不宜当选候选人的问题,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励。

(二)盐田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当选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绶带及3000元奖励。

(三)盐田区“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当选者每人将获得荣誉奖牌、奖杯、绶带及相应奖金奖励,其中,“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奖”奖励4000元、“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5年奖”奖励5000元、“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10年奖”奖励6000元、“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15年奖”奖励7000元、“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终身成就奖”8000元奖励。

七、“文明达人”推荐自荐办法

(一)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驻盐单位、驻盐部队,以及所属行业协会、民间团体、公益组织等单位,均可根据评选标准推荐盐田区“文明达人”候选人。须填写报送推荐表(表中照片为免冠证件照),同时附以上材料电子版。

(二)在盐田学习、生活、工作的人士,可推荐他人或自荐为盐田区“文明达人”候选人,须保证人物事迹真实性。须填写推荐表(表中照片为免冠证件照),同时附以上材料电子版。

(三)推荐自荐材料于1月11日(星期一)前下午17时前,报区文明办(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73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41964343@qq.com。

八、公众举报处理

辖区居民对侯选人公示名单或事迹有异议的,实名向区文明办来电来函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候选人当选资格。区文明办地址:盐田区行政中心732室,电话:25228703,电子邮箱341964343@qq.com。

九、总结表彰

每年择期举行年度盐田区“文明达人”“文明微行动突出贡献奖”“文明微行动卓越贡献系列奖”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现场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奖杯等。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达人”评选是我区响应中央文明办倡导“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具体行动,也是区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创新举措,各党委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提升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过程。

(三)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步骤,组织好推荐或自荐活动,推动推荐、评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新闻媒体要围绕评选表彰活动各个阶段的重点,精心策划,加强宣传报道,让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表彰活动。要大力宣传“文明达人”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附件:1.“盐田区文明达人”单位推荐表

          2.“盐田区文明达人”个人推荐(自荐)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020年1月4日

(联系人:梁浩,联系电话:25228703、13421827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