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拒绝交货索要工资 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7-05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潘峰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潘峰 通讯员 李浩)“公平正义写华章,依法办事构和谐。”7月2日下午,来自宝安区的两位市民将这面锦旗送到盐田街道综治办,感谢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人员协助他们解决难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中旬,两位市民所在的物流公司甲接下一单运送快递件订单后,委派乙、丙两名司机从深圳运往西安。但是,货物到达湖南时,乙、丙与公司其他3名司机汇合后决定停止运送货物,并向公司提出支付他们今年3至6月份的工资,未收到工资时不会将货物送至目的地。由于货物是快递件,时效性相当重要,货物价值也不可估算。公司方与司机方几经协商未果,于次日凌晨1:00时许向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员协会求助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协调盐田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及盐田街道驻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徐民参与调解。

面对当事双方远隔千里的情形,电话调解成了调解员常用的办法,也是紧急化解危机的办法。“矛盾化解需要信任,需要沟通和互相理解,调解员成了当事双方信任的平衡点。”调解员徐民表示,电话一端司机说着“几个月没拿工资,不想继续留在公司”的苦衷,而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会尽快解决”。出于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当事双方最终同意徐民提出的和解方案。最终,货物按时送达目的地,司机们也拿到了自己应有的工资,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帮到群众是我最大的心愿,至于‘电话调解’难于形成卷宗,能否申请办案补贴不在顾虑范围内。”采访中徐民说到。

据专业人士分析,该案件当事双方均有过错,资方拖欠工资,劳方可去劳动部门投诉、可申请劳动仲裁、可寻求人民调解,劳方随意滞留公司运送途中的货物,可能给资方带来超出劳方工资的损失或更大的损失,劳方也将面临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