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

深圳市盐田区环境质量分析报告(2019年上半年)

发布时间:2019-11-05来源:编辑:陈琳君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5~1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PM2.5上半年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

盐田区纳入2019年监测的大小河流总共10条,监测断面为11个。2019年上半年,盐田河、骡马岭水、大梅沙河、小梅沙河、深坑水、沙头角河、大三洲塘水等7条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水坑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右二支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盐田河右一支上半年未开展监测。大梅沙河、小梅沙河、大三洲塘水水质均由Ⅳ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好转;盐田河右二支水质由Ⅳ类变为Ⅴ类,水质有所恶化。

盐田区共有1个饮用水源纳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洲田水库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

盐田区近岸海域共布设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2个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小梅沙湾口和沙头角湾口分别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一类标准和二类标准。

盐田区鹏湾二村、太古物流仓两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盐田区有1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为盐田污水处理厂。2019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厂原水和总排口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达标率100%。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空气环境现状

盐田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共有两个,分别为盐田子站和梅沙子站,均为国控点。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181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5~113,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117天,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62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与2018年上半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1.1个百分点。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SO2、NO2、PM10、PM2.5、CO、O3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0.6毫克/立方米和6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上半年NO2、O3平均浓度分别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SO2、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保持不变。

全区环境空气超标污染物主要为O3,超标2天,与上年同期相比,超标天数增加2天。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9年上半年,盐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的原因是全区有2天臭氧浓度超标,其中盐田子站有6天臭氧浓度超标。夏季温度较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汽车尾气等形成的氮氧化物,在高温以及光照辐射的共同作用下,会催化臭氧的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既来源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工业生产,也来源于装修、干洗、餐饮等日常生活,作为臭氧的前体物,来源分散,控制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全区空气质量问题,为了减少臭氧的产生,可采取以下建议。

一是增加洒水频次,实行洒水车、雾炮车同时作业。二是定期对餐饮单位进行抽检,督促相关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严厉打击路边烧烤等无证经营情况,减少餐饮油烟污染。三是控制车辆出行,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四是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有效控制企业生产运营造成区域内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