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细化治理清除民众“心头患”

发布时间:2018-06-20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顺应了国家的改革方向,突破了原有的监管模式,是监管方式的重大创新。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

如果说食品安全是民众的“心头肉”,那么食品安全问题则是民众的“心头患”。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

前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精神,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区或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记分的先进做法,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原则,该委起草了《深圳市食品安全违法记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食品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加工经营操作过程中。然而,由于食品安全法规尚不完善,“过程监管风险防范”的监管效能目前远未达到最优。并且,深圳许可的餐饮单位数量已居全国第一,其中80%为小餐饮,监管难题尤为突出,在传统监管模式下,现有监管力量“捉襟见肘”。

敢于正视问题,是找到解决办法的开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顺应了国家的改革方向,突破了原有的监管模式,是监管方式的重大创新。首先,记分内容侧重于检查中最常见而执法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结果监管”模式转变为侧重“过程监管”,将“风险预防”的监管理念落到实处。其次,违法行为记分制适用于市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将在总结评估可行性后适时推行),监管实现全覆盖。同时,根据不同生产经营主体的具体特点,分门别类细化违法行为及相应的记分标准,有利于实行“格式化”管理,既方便监管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与准确记分,更便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标自查与规范管理,使其由“被动配合”转变为“主动自律”,突出“主体责任”的监管重点。再者,同次检查多种违法行为记分累计计算,同一违法行为涉及不同记分标准的从高扣分,多次检查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均累积记分,按分计罚,直至查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彰显“违法从严”的监管特点。最后,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记分监督检查,既可以采取现场检查的传统方式,也可以采取视频监控抓拍的形式,借力现代科技手段,让监管变得更加智慧、更有威慑力。

违法行为记分制是一种精细化、智慧化治理,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一项有益尝试。当然,要凭它管出食品安全,还应延长监管链条。比如,要规范监管流程,在监管频次、质量抽检、行政处罚裁量上强化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抽查,做好“对监管者的监管”,防止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要科学运用记分结果,将累积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回炉”,重新通过规定的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打通记分与信用体系的对接,用分类监管、动态评分、信用评估的合力,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