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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推!盐田区出台“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政策

发布时间:2019-11-27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陈琳君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潘峰)近日,记者从盐田区获悉,根据盐田区“全域+全季”旅游发展及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的定位,为提高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盐田区于近日出台了《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该方法以“旅游”为核心的发展重点,将实现旅游与文化、体育、商贸、工业、交通、健康等产业的有机融合,有效联动各行企业相互推动发展。

据了解,该办法积极引进培育优质住宿业,赋能盐田区住宿产业跨越式发展。在住宿业扶持中,对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通过复评保留相应等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首次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首次评定为深圳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该办法还重点扶持旅游、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演艺音乐、文化软件及游戏、艺术服务、体育服务等多个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鼓励企业发展“旅游+”,“旅游+文体业态”“旅游+影视动漫”“旅游+文体空间”“旅游+配套扶持”“旅游+工业”“旅游+消费”“旅游+交通”“旅游+活动”“旅游+展会”“旅游+服务”“旅游+健康”等。其中,在“旅游+影视动漫”扶持办法中,盐田区将对盐田文化企业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在中央一台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在中央台其他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5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20万元支持;在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30万元支持,非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10万元支持。

《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