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更好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浙江经验的学习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重要现实意义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重点学习推广浙江省坚持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的精神和做法,进一步动员干部群众,振奋精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促进工作不断进步。
《通知》强调,学好浙江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关键要不等不靠、作风过硬、苦干实干。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快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以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制定计划,明确要求,强化责任监督,确保任务落实。各省(区、市)在出台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后,要抓紧细化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以县(市)为单位,分解量化具体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各市县应尽快建立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担当,切实发挥好作用,加强协调推动,做好衔接工作,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将借鉴浙江经验做法与总结自身好典型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试点示范工作,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推进。同时,要注意统筹推进面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可以有高有低,可以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由低到高,不断进步。
《通知》还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调研进行了部署,提出各省(区、市)要建立台账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度计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明确时间、落实责任、层层推进。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明确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以县(市)为单位检查验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及有关部门将择期组织联合工作组开展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