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评:创新管理机制让小食摊便民且安全

发布时间:2017-03-01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蓉

要在规范管理的必要与民众生活的需要间,实现一种稳固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旦实现,流动食品小摊贩的运作将实现真正的良性循环。

2017年是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也是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各项历史难题的攻坚年。而对于流动食品摊贩的治理无疑是其中无法回避的重点环节。

自2015年10月1日《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在深圳有关部门有力行动下,大量不符合运营资质的流动食品摊贩得到清理。据深晚记者在科兴科技园、南山科技园、深圳大学等以往食品小摊贩聚集的一些主要区域走访调查发现,比起曾经如火如荼的场景,如今一条街上的食品小摊贩不过二三,情况已大为改善。

但食品小摊贩曾经的“盛况”也说明一点:它们之所以能生存,且为数众多,正是由于巨大的市场需要。应该承认,食品小摊贩迎合了一部分市民的实际需求。在深晚记者的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食品小摊贩被大量清理,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便。不可否认,这一现象对于一部分上班族、学生族而言客观存在。深圳ZAKER的一次相关网上调查也透露出民众对于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矛盾心理:人们一方面认为食品小摊贩有存在必要,但很多人又不愿小摊贩出现在自家门口,带来阻塞和脏乱。

流动食品小摊贩无疑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往往既要照顾到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又要平衡民众的实际需求,一竿子打死不行,但又不能完全放任自流,如何把握其中的微妙尺度,对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无疑是一种考验,这也是《条例》对于食品小摊贩治理的要求。成功实现对于食品小摊贩的有效规范管理,所涉各方都将能够因此受益。对于食品小摊贩的顾客来说,既满足了生活饮食便利的要求,食品卫生安全也能获得保障;对于其他市民而言,正常交通秩序,生活环境清洁不至于受到影响;站在从事食品小摊贩众多摊主角度来看,被纳入规范管理序列,收编为“正规军”,自然不必再像过去那般东躲西藏,工作和收入也能更为稳定。

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流动小摊贩纳入规范管理工作进度并不尽如人意。大多数街道仍实行整治清理为主的政策,登记到户的“合法化”流动食品小摊贩数量十分有限。以往那种遍布街头巷尾,几乎谈不上任何门槛的食品小摊贩,想要逐渐改造、升级成为符合一整套食品卫生标准、经营规范的流动饮食售卖点,这一过程显然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不断探索。如深圳市食药局副局长李忠所言:“不可能把所有细节都考虑清楚才去推动工作,还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必须先允许各区、街道去探索,才能获得不断改进的经验。”

此前经深圳市食药局批准,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推出以肯德基标准餐厅为依托的“移动餐车”在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开始经营。吸引有餐饮行业经验、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参与流动食品小摊贩管理规范工作,被认为是相关领域内极具开创性的做法。有理由相信,今后关于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管理规范,将针对具体情况,引入更多不同形式。路有很多种走法,关键是方向要对,终究要在规范管理的必要与民众生活的需要间,实现二者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旦实现,流动食品小摊贩的运作将实现真正的良性循环。违法违规生产、污染环境的流动食品小摊贩,将自然而然因市场竞争被淘汰,这样的淘汰才能实现连根拔除,治理后春风吹又生的问题也将被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