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以质量型发展进一步净化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又是一年3·15,伴随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呐喊声,它已走过34个年头。这期间,从宏观的经济全球化到互联网购物,从偏保守的节制型消费到偏开放的预付式消费,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消费本身经历了巨大的演变升级。如今,在消费者和商家都紧跟市场体系不断成熟的过程中,构建消费新生态,拥抱消费价值重估的新时代,人们期待着一个又一个以质量型发展为基础的良性消费者市场的出现。
首先应该重申的是,3·15这个节日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权益在每一天都能得到坚实维护,而非让每一天都成为某些企业的“被打假日”。这时候,对于翘首以盼多时的消费者而言,在心理预期上其实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一方面是希望收获利好信息,看到整个市场环境的可喜变化;另一方面是希望某些行业乱象被揭露,甚至看到舆论“痛打落水狗”。须得承认,消费者内心的矛盾与尴尬值得关切,这也恰恰反证了当前整个商业市场在经营服务质量的改善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回顾过去一年,从各省份发布的2016年消费者投诉热点显示的情况来看,网络购物、旅游业、食品安全等依然是最受人们关注的领域。部分商家片面为短期利润效益所诱导,而忽视了长期培育产品的高质量、高标准和高口碑,归根结底是由于城市质量型发展理念尚未完全融入商业经营的方方面面。而爬梳此前深圳在消费者权益维护上的表现,虽存在某些通病,但总体态势良好,其中对于餐饮业、金融业以及网约车等众多领域的引导都有出彩之处。
这主要得益于在经济发展实现由速度向质量的转型升级后,深圳市各级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深圳质量”的具体实践,积极探索出一条让质量飞跃紧靠社会民生、让商业经营彰显价值关怀的正道。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推动的新消费格局中,改革赋权的力量逐渐凸显,以质量为中心的消费理念和以消费者权益为中心的维护理念得到强化,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径都会面临来自行政和市场的强大惩罚压力。因此,坚持“深圳质量”的引领,深圳的质量型发展优势会越来越明显,消费者权益遭遇侵犯的概率也将持续降低。
依此延伸到全国范围内,消费者权益的整体水位,需要全社会涵养,但其解决之道,绝不是人人背诵维权口号、人人成为打假专家。从治理角度讲,还是要以最严的监管体系来托底,在完善商业经营标准体系、严格消费者市场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质量型发展责任制等方面下功夫,踏踏实实筑牢质量底线。更具体地讲,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饬“店大欺客”行为、破除行业潜规则、严查“庞氏骗局”等。与此同时,对于涉嫌违规的行业或企业,不应简单唱衰,也不应随意包庇,而是要构建品牌共生、鼓励原创和创新保护的健康生态,逐渐实现奖励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循环,让更多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商家获得更多与消费者互利共赢、共同成长的机遇。
“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以质量型发展进一步净化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无论是立足深圳还是放眼全国,这既是3·15不断丰富创新的意义所在,也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良性发展的表征,更是人们在商业社会理应怀揣的态度和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