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奖励能否使生育水平高起来

发布时间:2018-07-20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潘峰

刘洪波

鼓励或奖励生育二孩,效果需要观察,且要有“情况不容乐观”的准备。

近日,辽宁省“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引起广泛关注。尽管这句话只是出现在“人口发展规划”中而尚非现实,所用词语也只是将要“探索”而非笃定一定要出台政策,但正式的规划文件中写到这一点,至少表明奖励二胎已成为一个政策议题。

这个政策议题的出现,当然是以现实的人口发展状况为背景的。生育率要保持在2.1才能维持人口规模,实现稳定替代,生育率1.5以下,就会陷入“低生育陷阱”。而辽宁省的生育率为0.9。这些数字,可以看出辽宁人口发展所面临的态势。

人口态势不是一日形成,也就难以很快转变,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即使采取了相当力度的引导措施,能不能改变、能有多大程度的改变,都是疑问。但不管怎样,认识到低水平生育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还是必要的。

报道说,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出台,2017年就有一些地方实行了鼓励乃至奖励二孩生育的政策,在产假、产前检查等福利之外,有的地方实行了发放津贴、补助等措施。只是施行的结果如何,尚未见报告。

生育意愿的形成是复杂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对个人幸福的注重,会使社会的生育水平趋向降低,这在发达国家的人口发展过程中已得到验证。“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曾造成高生育水平的困扰,这种困扰现在已基本不复存在。

随着社会发展,生育越来越成为更多取决于个人选择的一件事情,而个人在选择是否生育、生几孩上,则越来越多基于个人幸福的考虑,而不是“传宗接代”这样一种家族责任。而传宗接代、子孙兴旺这种“家族责任”,客观上形成了社会的人口现实,当它表现为旺盛的生育时,就构成社会的人口压力;当它表现为低迷的生育时,就形成了社会的人口危机。

越是低水平生育,人们的生育选择越是慎重。在生育旺盛时,多生个孩子往往“就是增添一双筷子”,过去我们只听说“只愁生,不愁养”,没听说过“备孕”、没那么多人要“保胎”。但低生育水平下,生不生、什么时候生,决定起来就格外郑重其事了。从个人生活来说,一些人会觉得生育是件不划算的事情,付出很多而回报很少。从责任感来说,生就要生好,生就要使孩子能得到良好的生活质量和养育条件,这又增加不少盘算。

实话说,在生育上,我们很难从道义上干预一个人所作的决定,我们也越来越不能从规则上制约一个人的生育行为,我们唯一能够指责的只是“生而不养”的行为。这就是说,生育越来越是个人责任的领域,而个人行为所带来的社会结果,无论好的和不好的都将难以在个人层面去干预,而只能在社会层面上作出引导性的应对。鼓励或奖励生育二孩,就是一种引导性的应对,效果肯定会有,但是否足以抵消生育意愿不足的影响,是否足以扭转低生育水平的发展惯性,需要观察,且要有“情况不容乐观”的准备。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