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遏制“明租实售”十分必要

发布时间:2018-07-30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邓雪婷

伴随开发企业自持商品房逐渐入市,一些“以租代售”的违规行为不断出现。在高额利润刺激下,一些开发商有意钻政策空子,将租期较长的租赁房源变相卖给消费者。针对这种“明租实售”的违规行为,天津、杭州等地先后出台政策,对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租赁备案价格等作出明确。

从租房需求来看,2018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一二线城市租房需求量均有明显上涨。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继续推进住房租赁政策的细化落实,包括北上广深、成都、杭州在内的10多个城市都搭建了统一监管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各城市关于租赁的一些管理条例、政策也相继出台。与此同时,很多城市都开始增加租赁土地供应规模,保障租赁市场稳定发展,未来租赁土地供应达到三成左右的占比或将成为各地标配,住房租赁将成为保障居住权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一系列政策出台表明了政府发展完善租赁市场的决心,住房租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一个热点市场。与土地供应积极因素相应的是,大型房产企业积极在一二线城市收揽自持用地用于租赁。房地产开发商手中的自持土地是未来租赁住房的潜在供应来源,并且有机会为租房人群提供更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租房产品。但是,必须要加强对开发商自持项目的管控,避免“明租实售”情况出现。

“明租实售”对于政府的楼市调控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会带来不小的隐患。对于楼市调控而言,无产权的长租房进入市场,功能上与商品房相似,性质上却恰好能规避针对商品房设置的一系列限购措施,必然会给住房市场带来冲击;对于租房者而言,以较高的价格获得十年以上甚至数十年的长期入住权似乎很稳定,但在此期间若房产持有者、租售权利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任何一方需要中止租约,后续产生的各种结果难以预料,也缺乏对应的政策法规,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很难确保有关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失。

目前看来,“明租实售”的行为只出现在少数城市和地块上,但一些地方及早颁布针对性政策,规范房地产销售乱象,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防止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政策扭曲变样,对引导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是十分及时且必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