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午休回归校园要靠多方参与

发布时间:2018-08-02来源:深圳晚报编辑:邓雪婷

困扰家长的午托困局将得到解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深圳将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学生的午餐午休一直是备受社会、家长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教育服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深圳的很多双职工家庭来说,着实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到孩子的午休午托,一些校外午托机构的饮食健康和午休安全则难以令人放心。而且,学生往返路上的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午休时间。一个小小的午休却成为困扰很多家庭的“大麻烦”,正是基于此,早些时间相关的征求意见稿甫一发布,立刻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显示出家长对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极高期待度。

找准问题,聚焦问题,才能真正对准家长需求痛点,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对于学校而言,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确实有诸多顾虑。学位紧张、场地有限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等问题,都是学校不太情愿承担学生午托以及午餐的原因。尤其是午餐午休管理人员的报酬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学校。一方面是家长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是学校的种种忧虑,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因事制宜,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学校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针对一些学校休息场地不足的问题,《意见》鼓励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又如对相关的报酬和资金问题,《意见》明确将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学生午餐价格确定和费用承担机制也给予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意见》提出的措施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这意味学校的责任更大,教师肩上的担子更重,更加需要家长在平日对学校的管理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理应看到,“校内午餐午休”其实是一道涉及方方面面的民生问题。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或学校一头的热情,各方都应参与进来。社会整体需要形成“大教育”的认知观念,明确“课后服务工作”事关每一个人。依托学校的场所和设备开展午餐午休工作的主体并不仅仅是教师,学校其他职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有余力的家长乃至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等都是可以参与进来的教育主体,从而建立起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事实上,《意见》于此也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更进一步看,积极调动多方力量参与管理,也是解决“学校放学早,孩子接送难”难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此外,针对校外午托机构资质,《意见》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即便校内午餐午休全面普及,校外午托机构依然是课后学生托管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实,这也是一个促进校外学生托管服务规范化、品质化的契机。

在《意见》的实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多听取家长以及学校等各方意见,为开展好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凝聚更多共识,推动深圳学生课后托管工作越做越好。不断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这应当是政府、家长和学校共同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