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市文明办发布2020年1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52分,比上月增加0.22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81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68%。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守法率指数为91.92分,比上月增加0.2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占道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8.37%,比上月上升1.32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3.28分,比上月减少0.07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79.19%,比上月下降0.47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9.10分,比上月增加0.4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43分,比上月增加0.0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和堆物现象减少。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8.57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7.50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5.67分。
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七升三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盐田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1.83分;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龙岗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09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进步,其中盐田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53%,福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1.98%;而龙岗区和光明区则有所退步,进步指数分别为-0.33%和-0.21%。(记者 袁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