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拖欠律师费 PK律师团激战5小时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2-09-26来源:深圳商报编辑:郑创彬

 

  9月25日,已经破产的唯冠原厂房和办公大楼临街的一面看上去还算光鲜,其实内部早已被拆得空荡荡,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已被变卖。深圳商报记者李博 摄

  唯冠“拒付”4500万元律师代理费案件昨日下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庭审理。曾代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iPad在华商标案的广和所、国浩所两家律师事务所当庭索要曾约定的这笔巨额风险代理费,但唯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荣山在庭上辩称,从未拖欠代理费。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双方最终表示愿意私下和解。

  唯冠辩称从未拖欠代理费

  据了解,2010年2月始,就iPad商标权属,苹果一方与唯冠公司产生纠纷,唯冠公司便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和所”)联系,广和律师事务所随即开始提供法律服务。

  2010年8月11日,深圳唯冠与广和所正式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唯冠公司将其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的处理(除香港诉讼事务外)全部交由广和所办理,广和律师所肖才元律师为委托事项的主办律师。唯冠公司愿意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委托广和律师所代理,即按工作成果计提风险代理律师费并优先支付,计提比列为15%。

  此后由于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携五维律师所、国浩律师所等机构于2010年12月介入了iPad诉讼一案的共同处理,为了使广和团队、和君国浩团队优先受偿又不增加该案件的运作成本,2011年5月,唯冠公司与广和所、和君创业公司分别变更了代理合同,将风险代理的权益计取比例分别降至8%、10%。

  国浩律师事务所起诉深圳唯冠“拒付”1500万元人民币代理费。随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也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广和要求“确认律师费480万美元应当优先受偿”(约合3000万元人民币)、“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对此,唯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荣山辩称,与广和所8%的风险代理过高,由于之前案件相关律师离开,对广和所的代理权益计取存在异议。而对于深圳唯冠与国浩所的代理费支付则表示没有任何代理关系不存在支付给国浩,并声称当初只与和君创业签订过合约,“国浩所与和君之间的钱怎么分是他们内部的事情。”

  联合“逼供”竟起内讧

  在应对唯冠的风险代理费如何分配时,原告双方和君创业和国浩律师事务所发生内讧。

  和君认为,风险代理的8%都应该归和君所有,国浩作为和君创业的子公司,应该是和君创业拿到钱后,再与国浩商量分配的问题。

  在审判庭上,和君创业的代理人李肃表示,“国浩要起诉也应该是起诉和君,与杨荣山和深圳唯冠没有什么关系。”

  对此,杨荣山也表示,此前深圳唯冠案一直是和君创业在代理,从未直接和国浩所接洽。

  对于国浩与唯冠到底有没有委托关系,国浩的谢律师则表示,虽然是子公司,但是国浩在iPad诉讼案中有着非常巨大的贡献,并且曾经在2011年1月13日,作为主体委托人与唯冠签订过一份补充协议,明确了国浩在案件中委托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