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街道

发布时间:2014-06-04来源:盐田网编辑:郑创彬

盐田街道办事处位于深圳东部,距市中心20公里,总面积为17.8平方公里。当时办事处下辖七个居委会、一个公司、一所幼儿园,分别是一村、二村、三村、四村、渔村、三洲田居委会、罗湖区盐田联合股份公司、盐田幼儿园。 1990年1月20日,根据粤民批〔1990〕 2号精神,撤销沙头角区与罗湖区合并,成立罗湖区人民政府,并于1990年10月正式挂牌。该机构更名为中共罗湖区盐田街道党委、罗湖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1997年11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深圳市盐田区,罗湖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划归盐田区管辖,更名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2001年4月,盐田街道党委改设为盐田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同时将盐田街道纪委改设为盐田街道纪工委,作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接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的双重领导。

主要工作,

l、协助党工委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2、草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工作制度、综合报告等重要文稿;

3、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纪工委做好纪检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和监督;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办事处各个时期的工作动态和企事业单位情况,提出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承办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工资福利、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改等一系列业务工作;

6、负责办事处各部门的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7、负责保密、办文办会,信息采集及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统战、侨务、商会等日常工作及人大和政协联络工作;

9、按照工青妇各自的章程开展群团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党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信息交流和问题协调;

11、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