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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起,深圳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可申领失独家庭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补贴标准:1000元/人/月
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补贴标准:8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