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陈琳君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辖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我委根据《深圳市盐田区关于印发<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2015〕10 号)精神,制定了《2017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中英街管理局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做好资金申报事宜。

二、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受理单位:盐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盐田政府在线:www. yantian.gov.cn的“政务公开—区政府其他部门信息—区委政法委—其他—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三、联系人:吴先生,电话:22359351,地址:区行政中心档案馆405室。

盐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2017年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1.盐田区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申报补助经费专用)

      2.盐田区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奖励经费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