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
上述A类和B类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齐资格初审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生服务系统上传。《考生服务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使用说明》见附件2,请务必仔细阅读。
四、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上传、补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一阶段:2017年4月17日18:00至4月24日8:00。
在此期间,全部A、B类考生登录考生服务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格式)。2017年4月24日8:00后,考生服务系统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定于4月24日对A类考生以及警察类职位B类考生的上传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初定于4月25日16:00后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需补传材料的,请按规定及指引及时补传。
第二阶段:2017年4月25日16:00至4月27日8:00。
在此期间,审查结果非“合格”的考生,补传相关资格初审材料图片(务必认真阅读审查结果中的审查未通过原因)。考生仅能补传材料,不能修改、删除第一阶段审查时已上传过的材料。2017年4月27日8:00后,考生服务系统补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补传任何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定于4月27日对A类、警察类职位B类考生补传的材料,以及其他职位B类进入递补的考生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初定于4月28日16:00后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对于其他职位B类(指除警察类职位B类之外的)进入递补的考生,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接受补传。
(二)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材料可参看《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见附件3)。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每张图片只能包含一页纸张的内容,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00KB,建议不低于100 KB。
2.材料排序要求:上传时需录入排序号编排材料,同一类材料须排在一起,完成上传后应点击“查看”按钮核实图片排序及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请删除后重新上传。
(三)各栏目具体要求。
1.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最多允许上传2张图片。须上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
2.学历学位材料。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最多允许上传20张图片。须上传考生本人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果最高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还需增加上传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1701A011职位的,还须上传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提供由任一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7年4月24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但上传的毕业证书中注明的所学专业在《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所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找不到对应专业代码的考生,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