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售假等
将被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条例》拟规定,管理区内企业、单位不得雇请、使用无有效通行证件人员,需要雇请、使用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人员的基本信息报中英街管理局,经管理局核实后再送边防部门审批办理边境通行证。通过管理局对申办通行证人员名单进行核查,为边防部门审批发放通行证提供重点监控人员的有关信息,在通行证发放环节有效控制“水客”数量。值得一体的是,《条例》中规定,对涉嫌走私、售假等违法行为的人员,边防部门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在处罚方式上,《条例》拟规定,对涉嫌从事走私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由海关、边防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外,对涉嫌携带违禁物品、以牟利为目的替他人携带货物、物品,以及涉嫌携带、运输违法、走私货物、物品的,中英街管理局有权进行检查,经查实涉嫌违法的,可以分别作出警告、罚款、扣押货物、物品或依法没收货物、物品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