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未雨绸缪,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从上到下排查汛期安全隐患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谢启宗 通讯员 葛亮) 前日上午,中共盐田区委召开五届第二十六次常委会议,传达省两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辖区汛期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工作。盐田区委书记杜玲,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德林及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近7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吸取“6.24”茂县山体垮塌教训,绷紧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务必把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首位,落实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会议就辖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一是要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隐患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权一致、奖惩严明的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各部门要迅速动起来,对辖区存在垮塌危险的边坡、围墙,存在倒塌危险的在用在建的建筑物,存在坍塌渗水隐患的施工工地,以及存在山体滑坡、路面塌陷隐患的危险路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治理,落实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辖区加油站、燃气管道、地下商场等单位的定点监控、跟踪监管,严防死守,防止因雷电等极端天气导致的爆燃等事故。四是加强应急预警和值班值守。制定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和事故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结合辖区正在推进的十二个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好汛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实整改到位。
据盐田区安委办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盐田区在安全生产十二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已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9938人次,检查单位9190家/处;排查出各类隐患14352项,已整改11214项,整改率78.1%;整治项目97项,整治投入1181.18万元,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可控,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