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与执法部门
和谐共处
在“持证上岗”前,市民中心广场是什么样的?福田区莲花街道执法队综合室主任曹志亮举例了四点:噪音扰民,违规占道,抢地盘,乱扔垃圾。一年下来,莲花街道办往往能接到20多宗噪音扰民的投诉。作为突然出现的新事物,莲花街道办执法队曾有一段时间也不清楚该把街头艺人作为城市问题还是作为文化范畴来管理,“毕竟那里有不少打着艺术幌子在乞讨或卖东西的人。”最终,执法队还是把它当做城市问题来管理。
在市民中心广场拉二胡的邓奇奇回忆称,以前艺人们与城管的关系不算融洽,时而会因为演出的事情闹矛盾。曹志亮也坦言,由于街头艺人缺少注册,流动性大,不好管理,“我们其实和他们说了很多次不要违规占道,晚上不要扰民,但是他们却很少去听。”
曾在深圳音乐厅工作了10多年的徐霞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刚开始看到市民中心有街头艺术家,我很高兴,但后来一段时间,我看到有人打架,还有很多乞丐,有一段时间那里乱七八糟,感觉特别痛心。”但不知哪天开始,她突然发现管理有序起来,画画归画画,唱歌归唱歌,井然有序。
城管与艺人们的关系在2014年迎来了转机。那一年,福田区演艺协会发起建立“深圳街头演艺联盟”,700多位街头艺人入会。2015年6月23日,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发下。7月1日,街头艺人正式“持证上岗”。莲花街道办对艺人们实行“划定区域,固定位置,抽签派号,核准入场,规定时间,持证上岗”的管理模式。
深圳街头演艺联盟工作人员龙晓丽表示,“市民中心广场是市民的广场,它是开放和多元的,需要街头艺人的表演来活跃市民的娱乐方式。多方讨论后,就有了这个‘持证上岗’。”
“在没有完全的自由也不会管得更死的情况下,让他们能够在深圳市民中心广场这块地方把自己的音乐,把自己的艺术,传递给大家。”福田区街头演艺联盟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街头艺人跟专业演出有一定区别,在这种区别下,街头艺人在城市的存在,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包容性。
记者了解到,在2015年下发68张“街头艺人证”后,每一年都会按照规定下发“街头艺人证”。经过将近3年时间的规范化服务,街头艺人的表演已经成为深圳市公共文化名片。
有了“上岗证”,街头艺人终于可以安心地坐在市民中心的广场上演出。市民中心广场秩序的管理得到了改善。而如何完善这一“持证上岗”制度,为艺人们创造更好的环境,成为执法队接下来工作的重点。
记者 陈雯莉 陈杏花
实习生 苏国锐/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