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你们看,这都是近几个月的值班日记。”盐田公安分局梅沙派出所的张警官捧着厚厚一摞本子,一边翻阅一边告诉记者:“找孩子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这里面只记录了一部分。”


张警官说的看似轻松的“家常便饭”,对梅沙派出所的民警来说其实是长年累月提心吊胆的重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1日以来,梅沙派出所共接到儿童走失警情约546起,而这个数字,只是记录在案的一部分。
为何儿童走失的情况频发?如何减少儿童走失?带着这些疑问,深晚记者进行了深度的采访调查。
警方
妈妈只顾拍照发朋友圈
浑然不知3岁孩子已跑出几十米
全国各地有许多人在深圳打拼,对于他们来说,暑假是陪伴来深孩子的最佳时期,而大梅沙是很多家长带孩子出游的首选。
为维护秩序和保障游客安全,梅沙派出所专门在大梅沙海滩设置了一个便民服务点。“然而我们的便民服务点却成了小孩‘收容所’。”梅沙派出所所长余伟无奈地说。随着游客数量的不断增加,大梅沙走失儿童的警情也迅速增长。
“很多儿童到深圳来,对深圳并不熟悉,不清楚父母的工作单位和住处,甚至语言上也有障碍。”余所长告诉记者,这些儿童跟父母走散后,警方需要花费比平时更多的警力去帮助他们。“比如说孩子是四川的,我们就要找个会说四川话的民警去跟他交流,孩子才敢开口。”走失的孩子多集中在4岁~6岁,梅沙派出所还在大梅沙海滩便民服务点中常备零食,用来哄小孩,让他们待在那里,避免再次乱跑走丢。
暑假期间,梅沙派出所在海滩等娱乐场所投入大量警力,以大梅沙海滩为例,每天有20~30名警力在公园内巡逻。即便如此,有儿童走失时,警方人手还是不够,公园管理处还要派保安来支援。余所长表示:“虽然孩子最后都能找到,但在寻找过程中我们还是会担心孩子会不会被人拐走或者溺水,这个寻找过程每天要重复30多次,非常消耗警力。”
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的李部长告诉记者,他们在海滩共设有9个固定岗位,每个岗位有2~3人值班,此外还有巡逻的安保人员。“我们是轮流值班,一个班有70多个人。”李部长表示,在遇到孩子走失的情况时,公园首先会广播播报寻人消息,然后通知各个岗位的值班人员特别留意,力求最快找到走失的孩子。此外,公园里的环卫工也会义务加入到找人的行列中,寻人队伍可谓十分庞大。
余所长认为,究其根源,父母应该对儿童走失承担绝大部分责任。在大梅沙海滨公园内,随处都有警示标语,提醒家长要看管好小孩。不仅如此,公园广播也定时播放提醒语音,公园显示屏也一直显示注意事项。“可是很多父母对此视若无睹,只顾自己玩得开心。”余所长举例说,曾经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在沙滩拍下照片后,便只顾低头修图发朋友圈,而她3岁多的小孩已经跑出几十米远。当民警询问那个独自玩耍的男孩是不是这位母亲的儿子时,她才惊觉孩子不在身边。
对此,余所长感到很无奈。他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看管好孩子本是父母的义务,为什么一些父母都没有这个意识呢?更让他难过的是,许多家长在警方找到孩子后,第一时间便是责骂孩子不听话。
值得庆幸的是,多年来,在警方的努力下,在大梅沙海滩走失的每一个孩子都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现象
暑期儿童走失高发
5至10岁孩子最易走失
对于儿童走失情况,记者从大鹏公安分局、龙岗公安分局、光明公安分局、坪山公安分局了解到,5月1日至今,大鹏公安分局儿童走失的警情有38宗。龙岗公安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8月1日到10日,横岗派出所接到走失求助8宗,罗岗派出所接报14宗,平湖派出所3宗。8月1日至8月10日,光明公安分局的儿童走失警情是22宗。坪山公安分局今年以来接到了193宗儿童走失警情。
大鹏公安分局葵冲派出所民警张志成介绍,暑期是儿童走失案情的高发期,就葵冲派出所的数据来看,暑期儿童走失的报案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每寻找一位走失儿童,每处理一件儿童走失案情平均需要出动派出所13名警员,占全派出所每日在岗警员的1/3。找寻一个孩子最短需要耗时30分钟,最长需要耗时3至4个小时。从年龄分布来看,走失儿童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5~10岁,占记录在案走失儿童的50%;10~16岁的走失儿童占记录在案走失儿童的40%;5岁以下的走失幼儿占记录在案走失儿童的10%。
据分析,5至10岁儿童比5岁以下的幼儿更具有行动能力,注意力也更容易被吸引。但这些“熊孩子”大多数并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也不具备成年人的判断力。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最易走失。5岁以下的儿童走失,大多数是“一问三不知”。遇到这样的走失孩童,警方只能通过调看监控视频,或者带孩子到熟悉的地方走一走,看能不能想起什么,或被周围群众认出提供线索,帮其寻找家人。
儿童走失的案情是各个派出所最重视的警情之一,每当发生儿童走失案情时,派出所民警都要放下手头所有能放下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寻找儿童走失案当中。然而,各式各样的儿童走失案还是让民警们发愁。
日前,龙岗区平湖街道走失的3岁女童小芳及时被民警发现并安全找到家人,才没酿成更严重的后果。3岁女童小芳(化名)因爸妈都去上班,独自一人在家,便出门去找小朋友玩,不料迷路了,在路边哭着喊着要找妈妈。民警发现后,立即带着孩子在周边寻找家人,后来从附近居民口中得知小芳的母亲在平湖新南社区某电子厂上班。警方最终通过该电子厂广播联系到小芳的母亲。
梅沙派出所面对的孩子走失案也不只在沙滩上。前不久。梅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小梅沙总站有一名年约4岁的小女孩,疑是独自从坂田天安花园乘车到了小梅沙总站,未见有大人相伴或接车,且说不清楚家人联系方式和住处。
梅沙派出所民警包猛接到警情立即前往小梅沙总站,先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并安排专人陪伴照顾。待小女孩情绪稳定后,包猛耐心地与她玩耍、交谈,努力获取她的信任,但她只会说自己叫小雨(化名),在坂田雪象幼儿园读书,家庭住址、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一概说不出。由于同名人口众多,警方根本无法直接查询到有效信息,民警决定从幼儿园属地的派出所着手,先联系坂田雪象幼儿园,再从幼儿园获取家长信息。辗转多次,警方终于联系到孩子的母亲。
原来,当日下午,小雨母亲带着小雨的弟弟到市儿童医院就诊,留下小雨和父亲在家。粗心的父亲不经意间睡着了,连女儿独自一人外出也没有察觉,醒来后发现女儿不知所踪,心急如焚。全家四处找寻、无计可施时,接到了民警的讯息,一家人才终于安下心,并前往梅沙派出所接回了孩子。
家长
孩子走失多因家长粗心大意 安全教育不可忽视
来自广西6岁半的小源(化名)和4岁半的弟弟小俊(化名)在母亲的陪同下趁暑假来深圳与在深圳工作的爸爸团聚。一家四口于8月15日到大梅沙景区游玩,两个孩子一看到大海就兴奋地戴着游泳圈下水玩了起来。母亲一不留神,回了个头的工夫,就找不到大儿子小源了。
景区正值客流量高峰时期,人山人海中,一眼望过去穿着泳裤、戴着游泳圈,跟小源一般大的小朋友数都数不过来,这下可把家长急坏了。“万一下水不安全溺水了怎么办?万一孩子自己一个人被坏人拐骗带走怎么办?”
在人群中寻找未果后,父亲来到园区大门口的园区管理处广播站和警方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寻求帮助。通过园区广播和警方帮忙寻找,这对夫妻20分钟内在沙滩上找到了孩子。当时,6岁的小源因为看不到父母,也害怕得在人群中大哭起来。警方找孩子时注意到这一点,立马上前询问,发现这个孩子很像小源,便迅速通知焦急的夫妻俩来认领孩子。见到爸妈那一刻,孩子抱着妈妈大哭起来,父母也激动地流下泪水。夫妻俩连连感谢警方和园区管理员,并表示再也不会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孩子的父亲说:“我当时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穿着泳裤就奔向大门口的园区广播站和警方的便民服务点寻求帮助。我和我老婆急死了,以为孩子真丢了!”他说,两个孩子平常在广西老家上学,由孩子母亲照看,自己平常对孩子的安全防范问题上也注意得较少,这次有惊无险地“海滩走失”让他意识到必须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平日里应该加强对孩子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措施的教育,出门在外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如果不注意,即使不出远门也同样可能“丢”孩子。家住平湖的小成(化名)一家就闹了一个大乌龙。据小成的父亲介绍,一家人每天晚上都会去附近的生态园锻炼身体。8月19日晚,小成说不跟父母和弟弟去锻炼了,要和奶奶在家玩游戏。小成的父母回来后,奶奶却说,他们刚出门,小成就跟着跑出去了。一家人立马出去寻找。当时,迷路的小成一个人在路边公交车站哭泣,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民警立马上前询问,因为小成年龄小,表达不是很清楚,民警误认为粗心的父母上了公交车将小成一人“丢在”了公交车站,遂将小成带回了警务室,并通知路面警力多注意。最终,小成的爸爸心急火燎地找到了警务室,才将孩子平安接回家。
也有非常注意孩子暑期安全问题和日常安全防范的家长。市民仲先生的孩子今年5岁了,他每年暑假都会尽量抽空专门休假陪孩子出去游玩,平时也比较注重孩子的安全防范问题。在硬件设施上,他们为孩子购买了儿童电话手表,如果孩子有需要而父母不在身边,孩子会第一时间联系父母。
对于暑期儿童走失事件频发的现象,仲先生表示,面对暑假孩子放假与大多数父母要上班的这个矛盾,他身边很多朋友选择请退休的父母或者长辈帮忙看管孩子。但是,爷爷、奶奶对孩子的饮食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是关于孩子的安全教育、素质教育却很难做到位,这些教育还是应该由父母负起主要责任。仲先生认为,带孩子出去玩,至少要有一个成年人的焦点应该完全放在孩子身上,不能放松警惕。
专家
家长应注意风险防范 出游前应做好充足准备
那么,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减少暑期儿童走失的情况,降低各种意外风险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学者和法律界人士。
深圳大学教授王庆国认为,随着生活条件变好,家庭出游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家长在出游前更应做好充足的准备。“在家里就应该告诉孩子,外面有危险的地方或者有坏人,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在王庆国看来,防患于未然是减少儿童走失情况的重要手段,父母监管的“弦”要时刻绷紧。“让孩子牢记父母的电话号码,或者给孩子配备可以定位的儿童手表,方便掌握孩子的行踪。”除此之外,王庆国认为,社会和政府也应共同出力:“比如看到单独走散的孩子,市民可以主动帮他联系父母;看到形迹可疑的人与孩子交谈,就多留个心眼。政府则可以在景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多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王庆国介绍,在国外,儿童走失父母是要负第一责任的。如果由于儿童走失对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父母要进行赔偿;如果由于看管不严导致儿童走失并死亡,父母将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王庆国表示,目前国内很难“简单复制”这些办法:“我们国内的观念是,孩子丢了,父母才是最难过的人,在情理上法律也不应该对父母进行惩处。”
对此,颜宇丹律师认为,很难从法律的角度对父母进行硬性的监管要求。“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避免孩子走失,父母要主动负起责任。”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陈伟律师肯定了这个观点:“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才能减少儿童走失现象的发生。”(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实习生 王宜佳 高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