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日前,居住在叶屋村的陈先生在梧桐民意室微信平台上留言反映,其是外来工,非深户籍,来盐田区企业工作了8年,其咨询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规模以及分布范围。区住建局在第一时间内给予回复。
据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目前廉租房申请没有收入限制,不是深户不能申请。根据《盐田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廉租房申请必须具备“享受区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即申请人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或低保边缘救助证。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关于调整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和实物配租标准的通知》深国房【2007】724号和《盐田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廉租房租金标准:特区内多层住宅2.7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5.38元/平方米.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面积标准为人均配租面积15平方米,每户最高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盐田区的廉租房主要分布在沙头角。(通讯员 叶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