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城中村火灾隐患 福田“十必须”划定标准红线

发布时间:2017-09-04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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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中村火灾隐患 福田“十必须”划定标准红线

明确设定安全底线 层层压实消防责任

9月1日,福田区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

福田区在城中村全面推广“水围消防工作模式”。

 

深圳新闻网讯 9月1日上午,福田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在福田区委会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自9月1日起,福田区城中村必须严格落实执行《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规定,全面推广“水围消防模式”,分“摸底排查、宣传动员、整治攻坚、验收达标”四个阶段,整改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隐患,加强和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福田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郑新荣通报今年来全区城中村出租屋火灾形势及消防隐患情况。福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段廷杰部署《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与南园、福保、福田等街道办逐一签订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隐患整改责任书。区委常委、副区长黄伟在会上强调消防安全重在防范,要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十必须”落地生效。

顽症痼疾由来已久

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据了解,福田区目前有27个城中村(15个股份公司),共有城中村出租屋23万余间(套),居住着54万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人群。受制于多种因素,城中村建筑间距小、通道窄,基础消防设施不足,火灾隐患种类多、存量大,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此前,城中村内违规占用甚至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内部改造“房中房”等情况屡见不鲜。租户中更存在不少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质量低劣的燃气灶具、违规存放可燃物品、没有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消防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薄弱等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以来,福田警方处罚多起出租屋租户过失引发火灾、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无证违规明火作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案件,这些现象成为消防部门遇到的最大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

“十必须”划定标准红线

为从根本上消除城中村火灾隐患,福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为辖区出租屋设定了《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十必须”明确了出租屋房东或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也为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设定了底线,是福田区坚持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难题的一次具体实践,在全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更是一次机制性的突破和创新。

今年以来,福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加大“拉网排雷”、“三老一城电气安全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力度,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隐患必改、违规必查、违法必究,层层压实村股份公司和出租屋房东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出租屋房东和租户的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从更深层次看,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不仅关系房东的法律责任和住户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关系城中村成百上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十必须”的全面施行,更加明确了出租屋房东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助提升城中村居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白天,沙头派出所民警在城中村巡查消防安全。

夜间,福强派出所民警在城中村检查消防安全。

明确消防主体责任

全面推广“水围消防模式”

在实施“十必须”的同时,各村集体股份公司在专项整治期间需借鉴推广水围村消防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网格化、物业化和村民自治”为特点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出台本村消防安全管理《村规民约》、组建城中村消防巡管队伍、组建社区消防学校、制定责任名片上墙等举措,将着力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的日常发现整改能力。

据悉,在此次整治行动期间,各村集体股份公司将与城中村出租屋房东逐一签订消防安全整改承诺书和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逐栋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福田警方介绍称,根据进度要求,9月30日前,村民整改承诺书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10月30日前,出租屋的整改合格率90%以上。10月30日前仍达不到规定签约率的,区领导约谈村集体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并视情况采取综合措施。

在整治验收阶段,各村集体股份公司将选定一至两栋出租屋楼宇加快整改到位,作为可参考借鉴的样板工程,并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情况进行逐栋、逐层、逐房验收,验收报告存入出租屋消防档案。警方表示,对达不到“十必须”标准底线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由街道办进行复查确认,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立即由消防部门、派出所采取查封措施。

福田警方表示,严格执行“十必须”,既是对租户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也是对房东利益的现实保障。对少部分只顾个人利益、罔顾公共安全,对“十必须”心存侥幸不落实,拒绝推诿不执行的出租屋房东,将依法采取强力措施,给予严厉处罚。对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房东或管理责任人,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必须”

1必须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

2必须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3必须采用套内单独隔离式厨房并加装燃气报警器;

4必须确保用电单相三线入户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5必须在楼栋过道逐层配备两只以上干粉灭火器;

6必须在每套房内配备一只干粉灭火器,两具防火面罩,一只强光应急手电;

7必须在每间室内分别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

8必须确保室内单人居住面积达标;

9必须确保阳台、窗户逃生口方便畅通;

10必须引导租户在入住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记者 朱晓蕾 通讯员 于代斌

任冠元 杨文涛/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