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盐田一小区管理处主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9-05来源:深圳商报编辑:潘峰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盐田一居民家庭发生火灾,而发生火灾时,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管理处主任因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9月2日凌晨4时43分许,盐田区一居民家庭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8734元,所幸无人员伤亡。而在火灾发生时,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该大厦内居民未能第一时间掌握火情,为疏散工作造成压力,对迅速扑灭火灾造成延误。

针对此情况,盐田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第一时间集结力量成立专案组,联合盐田派出所严格按照“三必查”、“四不放过”的刚性要求严肃追责。历经30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严密证据收集、细致调查取证,对该物业漠视消防安全,长期不足够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有关规定的管理处主任刘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本案是近日盐田公安分局侦办的针对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专项整治的第二起拘留案件。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必须严格落实双人双岗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系统。无论违法行为人是出于牟利、贪图方便等目的或者对消防安全的淡漠和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指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往往使小火变大火,造成更严重的火灾损失和后果。一件件的鲜活案例摆在眼前,不断地敲响警钟。消防控制室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消防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系统,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记者 贾少强 通讯员 李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