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症"要不得!这些车辆交通违法45天未处理 将责令停驶

发布时间:2017-09-06来源:深圳商报编辑:郑晓鹏

原标题:严查客运车辆和校车交通违法处理“拖延症”

45天未处理 将责令停驶

深圳新闻网讯 交通违法了,“拖延症”可要不得!自9月11日起,交通违法45天未处理,深圳交警将责令停驶,涉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及校车。

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情报科副科长俞晓琨表示,为督促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及校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深圳交警将从即日起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的责令停驶。

据统计,全市目前共有1654辆公路客运大客车、旅游客运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校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其中,交通违法未处理宗数超过10宗的有25辆。

不停驶将面临什么处罚?记者了解到,针对“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深圳交警将开展专项整治,对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车辆,在通知停驶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依据《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300元罚款;对重中型载货汽车,依据《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处1000元罚款,一年有二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同时记3分,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对于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校车所属企业或所有人,在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时,必须到车驾管指定窗口,核查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后,方予以办理。

有些车主留的电话不对联系不上怎么办?为确保普及,深圳交警从8月27日开始,已经安排民警逐车上门,书面告知管理企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车主及时处理。对于地址变更无法联系到的车辆所有人,深圳交警将通过电子诱导屏、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9月11日起,深圳交警将开始正式执法,启动全市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并安排路面警力予以查扣。

深圳交警表示,司机可注册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交通违法信息可24小时内推送,企业用户可加入深圳交警重点车辆服务平台,及时掌握车辆交通违法、事故信息。同时,车主在住址、电话号码改变后要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以便及时接收深圳交警推送的信息。

(记者 任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