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前8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深圳全国第六

发布时间:2017-09-20来源:深圳商报编辑:郑晓鹏

原标题:前八月深圳空气质量全国第六

将继续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执法

19日,环保部发布2017年前8个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第六,与海口、拉萨、舟山一道成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城市。

深圳连续多年在全国GDP排名前20位的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第一,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双提升”。2017年上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7.8微克/立方米(截至7月15日为26.4微克/立方米),仍保持较低浓度。

我市将以更严措施提升大气质量。在大气治理方面,2017年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大气污染防治30条“升级版”措施。以更严措施和举措推进港口船舶、机动车、VOC、工业锅炉、扬尘等污染防治。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标准体系。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限值、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港口作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饮食业油烟排放限值及技术规范等编制工作。

编制五大河流水体达标方案。上半年,市人居环境委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河流水体达标总体方案、五大河流水体达标技术报告及五大河流水体达标方案(1+5+5),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开展全市河流水质一周一测。7月开始对全市430个河流监测点位进行一周一测,定期通报,并建立以控制断面水质变化为主要评判手段的工作跟踪模式,促进精细治污,倒逼治水成效。

开展“春雷行动2017”,全面落实“打假、打非、打危、打黑”四大行动,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对1058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比增加39%;罚款金额9431.5万元,同比增72%。

其中,对15家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16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2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宗。持续开展茅洲河环境执法攻坚战,上半年对茅洲河流域出动执法人员21172人次,检查企业7965厂次,查处违法行为161宗,其中限制生产7宗,停产整治4宗,查封扣押4宗,移送行政拘留11宗,涉嫌环境犯罪2宗,处罚金额3234万元,同比上升88.9%。

全力做好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今年深圳印发《深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高质量完成火电、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跟进省改革动态,开展摸底调研,研究制订了初步方案,重点突出区委、区政府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基层环保力量配备和议事协调机制保障。

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完成大鹏新区2015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负债表填报工作,并着手大鹏新区2016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负债表填报工作;开展深圳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成果等级鉴定和深圳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技术规范的编制,完成《查新报告》和《技术规范》初稿。

(深圳商报记者 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