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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联合盐田区 携手打造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发布时间:2017-09-07来源:深圳侨报编辑:潘峰

大鹏新区联合盐田区召开东部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专家咨询会

携手打造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深圳新闻网讯 日前,大鹏新区和盐田区组织召开了为期两天的深圳建设东部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专家咨询会。

会议邀请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相关专家,现场调研了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玫瑰小镇、国家基因库、盐田港岸电设施、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盐田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和海滨栈道(公共自行车、直饮水示范点),并就深圳市东部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研讨。

深圳市东部湾区行政区划分属大鹏新区和盐田区,两区地理位置相邻、生态状况相近、功能定位相似、产业结构互补,依山傍海,自然禀赋优越,河流、海域水质及空气质量全市最佳,是深圳的“生态基石”,共同构筑成了珠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深圳市将地理位置相邻、生态系统特征相近的大鹏新区和盐田区联合形成东部湾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成功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列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为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市印发实施了《深圳创建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根据该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目前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

与会专家认为东部湾区创新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探索了具有湾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路径,初步形成了经济质量、社会质量和生态质量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目前,大鹏新区和盐田区已经走出了一条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新路,将成为深圳发展湾区经济、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重要区域,为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深圳市乃至全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尤其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大鹏新区和盐田区应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协作,完善指标数据统计口径,助力东部湾区生态文明上新台阶,努力建设国际一流湾区,打造美丽中国的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记者 李苑 通讯员 葛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