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盐田一电动车专卖店于凌晨时分发生火灾,事后查明原因是锂电池遇潮自燃。而专卖店老板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4月13日2时21分许,深圳市盐田区公园路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生火灾。沙头角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所领导及值班民警汇同巡警大队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火并维持秩序。2时36分,沙头角消防中队出动消防车3台扑灭火灾。
据盐田消防大队消防民警现场勘验及取证,该火情是由于店铺夹层货架储存有锂电池,因为电池遇潮自燃,引燃周边堆放物品,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店老板仍然被拘留10天。
自家店铺被烧毁,财产损失惨重不说,还要受到这样的处罚?
在本案中,火灾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出动警力,实施救援,成功扑救后,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周密的勘查取证并依据现场证据和科学依据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还原。同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罗某进行传唤并调查询问,并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及时的查明了案件全部事实,综合事实证据认定罗某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他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极度危险的火灾境地,他的过失导致火灾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