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带薪护理假的“三分之二错觉”

发布时间:2017-01-18来源:晶报编辑:潘峰

曹林

社会的进步体现在越来越注重人的细节需要。比如近来地方的两会,有政协委员提出,能不能每年给独生子女20天带薪假用来照顾住院的父母?浙江省政协委员称,中国约有1.5亿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很现实的“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孩子”的压力,很多问题不是靠钱可以解决的,比如老人生病需要照顾,能不能给予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过去人们的需要只是停留在“老有所养”的物质层面,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据,老有所得——现在越来越注重精神层面,比如这个建议就是一种文明提升:老人生病需要照顾,不仅是躺在医院请个护工去护理,更需要家人的陪伴,护工可以做得很专业,但家人的陪伴在很多方面是不可替代的:精神需要、细节呵护、交流陪伴等等。这一代人为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作出了奉献,当他们老了,当他们躺在医院缺少陪伴时,社会需要体贴独生子女家庭的痛点。

站在家庭的角度看,“带薪护理假”很人性化,既解员工的后顾之忧,也能宏扬孝道,促进家庭和谐。但“带薪护理假”的成本主要是由企业承担,不得不考虑企业的承受力,也不得不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问题。我看了媒体的报道,就“带薪护理假”的建议采访了很多群体,从员工到老人,都是绝对支持。想起一个段子,一个人问他正在相亲的朋友:听说你前段时间相亲了,怎么样?回答说:成功了三分之二。奇怪地问,“三分之二”是什么意思?回答说:我同意了,媒人同意了,女方没有同意。“带薪护理假”不能陷入这种“三分之二同意”的错觉:员工支持,老人支持,但企业却并不买账。成本最终会落在企业身上,执行权也掌握在企业,如果缺乏企业支持,再好的政策都会沦为徒具观赏的花瓶。

我支持“护理假”,并不支持“带薪”。政协委员提了很多建议,都跟“带薪”相关,女人生孩子有产假,是带薪的。后来男子也要陪着坐月子,有陪产假,也是带薪的。还有病假、正常休假等等,都带薪。这些都是企业的成本,“带薪”的福利如果无限扩张,企业真会不堪重负。

而且操作性也成问题,什么样的病、住院多少天才可以请“带薪护理假”,是不是拿着病历就可以请假,是不是夫妻两人可以同时享受这种福利?社会福利不能超前,如果没有企业的支持,操作性又很难,这样的法不如不立,我们不能出台一大堆看起来很美却因为无法落实而只供人观赏的“福利”,这只会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实际上,当下法律执行语境下,甚至连“带薪休假”在很多行业和地方都是花瓶。在“带薪休假”这种基本休假权都很难落实的情况下,谈“带薪护理假”这种福利,真有点儿超前。

不宜什么都通过立法方式去推进,当一种福利尚缺乏执行基础时,立了得不到执行,只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其实,一些有良心的企业和好老板早就在自觉执行这种“带薪护理假”,父母病重躺在医院,员工请假去护理,好老板不仅会答应员工,有的还会去医院看望员工父母。我所知道的一家企业,老板每年花十几万孝敬员工父母,邀请员工父母一起去旅游,因为这种体贴和温情,十余年公司无人离职。在浙江嘉兴一家村镇企业,不仅给员工发工资,还每月按时给员工父母发一点“工资”,因为孩子在外照顾不了父母,这工资是替孩子尽孝。如果老板缺乏这种善意,惟利是图,即使立法规定了,他们也会竭力钻空子逃避这种法律义务。

真正孝顺的儿女无论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他们都会尽力挤时间去陪伴父母,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早点把工作做完去医院陪,一下班就赶往医院,虽然上班,毕竟还有休息时间。没有孝心的儿女,即使规定了“带薪护理假”,规定了“常回家看看”,他们也不会去陪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