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变味的网络投票伤害了教育的尊严

发布时间:2017-01-24来源:晶报编辑:陈蓉

正如教育部对校园网络投票秉持“非必要不举办”的态度一样,无论是教育领域的网络投票,还是社会上其他形形色色的网络投票,理性的做法并非是将这种新兴事物一棍子打死,而是要主动面对并遏制依附在某些网络投票上面的“平庸之恶”,堵住各种投机漏洞,使其承载起应有的公平和公正。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校园网络投票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同时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投票成为人们网络生活的一部分,各种“拉票大赛”司空见惯,连原本清静的校园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网络投票。打开微信,“年度最受欢迎的校长”“最美幼儿园教师”“寻找身边的好教师”“师德先进教师”“教学改革创新能手”等投票帖子不时可见, “请给我的孩子××号才艺宝宝投一票”“请大家给校园明星×××投票”等也在微信圈、微信群里呈泛滥之势。

这样一个移动互联网时代,相对于传统投票,网络投票具有广泛的参与性,通过网络评比最大限度地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这种做法原本无可厚非,甚至是一种有效汇聚公众声音的创新之举。但是,网络投票也存在很多先天性的硬伤,因为缺乏有力的监管,很容易落入低俗化、商业化的窠臼。

比如,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桂阳县某小学通过一家网站竞选大队委,要求学生家长拉票投票,得票高才能被选上。而这家网站显示的选票下面还有抽奖活动,有36666元、8888元、888元和666元的高额奖金,仔细一看才知道,这是一家理财网站——一个学生有没有能力担任学生干部,应该是熟悉的同学老师对其进行评价,而不是通过家长各显神通拉票来体现;而莫名其妙和一家理财网站合作,更摆脱不了逐利乃至欺诈的嫌疑。这样的网络投票,可有一丝公信力可言?

事实上,为获得高票,一些人甚至选择了“人工刷票”这种作弊手段,在搜索引擎中键入“网络投票公司”,会显示多条搜索结果,这些公司代为进行网络微信投票、微博投票、短信投票等,这样的网络投票已经彻底蜕变成了毫无底线的弄虚作假行为。

网络投票活动中出现的造假问题看似是投票方式问题,即技术问题,而本质上仍然是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学校本来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场所,这种变了味的网络投票,不但导致教学和投票本末倒置,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更是在无形中向学生传播了一种“弄虚作假反而可以得到奖赏”的不良价值观,对他们的人格培养、精神发育带来负面影响,与教育的本质背道而驰,伤害了教育应有的尊严。

当然,正如教育部对校园网络投票秉持“非必要不举办”的态度一样,无论是教育领域的网络投票,还是社会上其他形形色色的网络投票,理性的做法并非是将这种新兴事物一棍子打死,而是要主动面对并遏制依附在某些网络投票上面的“平庸之恶”,堵住各种投机漏洞,使其承载起应有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