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针对京沪限制商住公寓发展,做了专题撰文(《“风口”变“刀口”,京沪“禁商风暴”能否刮到深圳?》)
4天后,该来的,终于来了。
这则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1月13日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会对商住公寓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读创记者仔细研读后,发现其核心内容有两条:
★两个核心内容
▲1月13日后,新的商住公寓受限
▲偷面积、违规搭建更难了
具体的解读是这样的:
第一条,可谓针对商业、办公、研发用房这三种建筑形式设置住宅,进行了全面禁止;
第二条则对第一条进行了补充。因为单套住宅是需要独立的卫生间和阳台(露台)的,这条要求“集中设置”,则进一步堵死了“变种商住公寓”的空间。
至于办公楼有单独设置卫生间的需要,也有三分之一的占比限制。
这一条关于“外墙凹槽”设置的约束,是专业性最强的。
简单说起来,就是要打击“搭板偷面积”。